来源:奥鹏远程教育 日期: 作者:奥鹏作业辅导
四川大学2022秋《★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作业[正确答案]单选题答案
第二次作业一.单选题(共26题,65.0分)
1
居住在甲国的商人汤姆与我国某市的乙厂签订了一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同意到丙国某法院进行诉讼。根据我国涉外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应由( )管辖。
汤姆的住所地法院管辖
丙国法院管辖
国际法院管辖
我国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2
法国的公司与中国的公司在新加坡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时约定,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在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诉讼。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真的发生争议,则应当适用哪国的民事诉讼法?( )
可以适用合同签订地新加坡的法律
只能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可以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可以由人民法院选择适用中国新加坡或者法国的民事诉讼法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3
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丙银行只能以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丙银行只能以甲公司为被告起诉
丙银行可选择甲公司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丙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4
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异议都是在执行过程中提出
异议都应当向执行法院提出
申请异议当事人有部分相同
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济手段相同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5
陕西省甲市区法院委托湖北省乙市区法院执行生效民事判决,受托法院受委托后迟迟不采取执行措施。问:甲市区法院可以请求下列哪个法院指令乙市区法院执行?(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乙市中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6
如果在执行开始前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怎样的裁定?( )
不予执行
终结执行
中止执行
执行回转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7
张某诉江某财产所有权纠纷案经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案外人李某向法院主张对该项财产享有部门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李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再审
李某有权向法院起诉
如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应当追加李某为当事人
李某有权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8
刘某诉王某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王某不履行义务。刘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赵某提出执行标的是其与王某共有的,经审查执行异议成立。请问:此时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
裁定中止原法律文书的执行
裁定终结执行
继续执行
由上级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9
村民许立与任国因返还借款发生纠纷,后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任国于调解协议达成后1个月内返还许立借款100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此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给许立与任国。1个月之后,任国未按该调 解书履行义务。在此种情况下,许立可以怎么办?( )
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应当通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就任国借款问题提起诉讼
应由村调解委员会开出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证明方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0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法院对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价的,只能通过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途径进行
当事人双方同意不必拍卖的,法院可以交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被执行人可以申请对人民法院查封的财产自行变卖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成交后必须及时钱物两清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1
执行程序的参与分配制度对适用条件作了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 )
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权
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申请人享有债权
参与分配的债权只限于金钱债权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2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凡是涉外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法院都有管辖权,体现了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原则 :
当事人在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可以约定各类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体现了尊重当事人原则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合同纠纷,专属我国法院管辖,体现了维护国家主权原则
重大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以上级别的法院管辖,体现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原则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3
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司法解释对涉外民事诉讼作出了一些特殊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我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 受理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我国涉外仲裁 机构的裁决,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并附裁决书正本。如果申请人为外籍当事人一方,其申请书可以使用本国语言
涉外民事诉讼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 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当事人要求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的,可以准许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4
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公平正义,因此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下列哪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 )
检察监督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5
甲因乙久拖房租不付,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半年房租6000元。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甲提出书面材料,表示时间已过去1个月,乙应将房租增至7000元。关于法院对甲增加房租的要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不予受理,告知甲可以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6
张三起诉李四要求解除合同,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张三变更诉讼请求,要求李四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说法 中正确的有?( )
张三作出的是对诉讼请求的变更
张三应当先申请撤回起诉,之后再另行起诉
对张三请求的继续履行和违约责任,法院应作出诉的合并审理
张三作出的是对诉讼标的的变更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7
甲由于乙一直欠钱不还,便将乙打伤,乙将甲诉至法院,要求甲承担侵权责任。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甲主张乙欠钱不还,要求乙归还借款。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的主张是基于相同事实的反诉
甲的主张是基于诉讼请求之间因果关系的反诉
甲的主张不构成反诉
甲可以另行起诉,但不能提出反诉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8
甲将乙公司和丙公司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以丙公司不是适格被告为由判决驳回了甲对丙公司的诉讼请求,后甲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此时乙公司以丙公司不是适格被告但案件却由丙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二审法院不予审查管辖权异议
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
二审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驳回甲的起诉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9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某法院的级别管辖金额,原告在庭审过程中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其不符合一审级别管辖的范围。关于本案的处理方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由于案件已经开庭,因此不受理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被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但由于法院受理时有管辖权,应继续审理本案
告知原告不得增加诉讼请求金额
应受理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审查管辖权异议后异议成立的,将案件 移送管辖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20
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一通电脑行”为被告
甲为被告
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 “一通电脑行”字号
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21
王某与胜达公司订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王某购买位于甲市的房屋一套。后胜达公司拒绝交付房屋,王某根据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设立在乙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胜达公司依约交付房屋。在仲裁过程中,王某提出案件法律关系清楚,且自己结婚在即急需用房,于是申请先予执行。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王某无权申请先予执行
王某应当向乙市仲裁委提出申请,由乙市仲裁委将申请转交法院
王某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 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王某应当向乙市仲裁委所在地的 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22
关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经法院调解,老李和小李维持收养关系,可不制作调解书
某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以违反自愿为由可申请再审
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只能是提出检察建议
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成调解书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23
梁某起诉洪某离婚,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存款平分,位于县和县的两套住宅归洪某。法院依据该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洪某发现调解书上原本归他的两套房产错写成双方各一套,洪某遂提出异议。关于本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
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依据和解协议的内容裁定补正调解书
法院不能依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
因当事人对调解书内容提出异议,法院应及时判决
因调解内容违反当事人意愿,当事人可以违反自愿原则为由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24
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 )
书证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
电子数据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25
龙峰公司长期向敬业公司提供零部件,因产品滞销,敬业公司拖欠龙峰公司一年的货款。双方经过对账,通过书面形式确认敬业公司拖欠龙峰公司450万元货款。龙峰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对账单”作为证据,敬业公司提出“对账单”不能作为证据。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法院应结合多方面证据予以综合判断,“对账单”没有证据能力,对法院没有拘束力
敬业公司的书面确认货款构成自认
“对账单”可以作为证据
敬业公司不得对自认的事实反悔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26
高某系君盛公司员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高某因受伤,再未到公司工作,公司也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后因解除劳动合同问题,高某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公司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高某在仲裁时,未提供由君盛公 司掌握管理的入职资料,应承担不利后果
高某在诉讼中,应对提供由君盛公司掌握管理的工资清单承担举证责任
君盛公司在仲裁时,未及时提供由其掌握管理的高某工资清单,应承担不利后果
如君盛公司系小微企业,在诉讼时就无须对解除劳动合同时间承担举证 责任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二.多选题(共12题,30.0分)
1
执行威慑机制包括下列哪些?( )
限制消费
限制出境
在征信系统记录和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冻结财产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2
债权人公司申请执行甲的一辆汽车,该辆汽车是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共有的财产, 但甲一直都没有提起析产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法院不得将该共有财产列为执行标的
法院可直接裁定拍卖该共有财产
法院可查封扣押该共有财产
债权人公司可对该共有财产提起析产诉讼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3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下列属于法定不予执行的情形的是( )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仲裁庭的组成不符合仲裁规则的规定
被申请人由于一些不可归责于自身的原因 未能陈述意见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4
2020年10月,张晨乘坐黄亮驾驶的“首汽约车”前往车管所参加“科目 二”考试,在途中“首汽约车”不慎追尾前方的一辆“途锐”,黄亮急刹车导致 张晨的头部撞在了后座前方的小电视上,造成轻微脑震荡及眉部外伤。张晨遂将黄亮及“首汽约车”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所支付的医疗费用8500元。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张晨变更了诉讼请求,要求黄亮及其所属公司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以下有关本案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在张晨变更诉讼请求之前,该诉属于给付之诉;变更诉讼请求之后,该诉属于变更之诉
张晨变更诉讼请求,导致本案的诉讼标的同时变更
张晨无权在诉讼过程中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法院不应准许
张晨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5
2008年7 月,家住省的陈大因赡养费纠纷,将家住省甲县的儿子陈小诉至甲县法院,该法院受理了此案。2008年8月,经政府正式批准,陈小居住的甲县所属区域划归乙县管辖。甲县法院以管辖区域变化对该案不再具有管辖权为由,将该案移送至乙县法院。乙县法院则根据管辖恒定原则,将案件送还至甲县法院。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乙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甲县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
乙县法院不得将该案送还甲县法院
甲县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6
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诉讼终结
判决生效后,不允许当事人申请再审
原则上不公开审理,因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案件范围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7
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提出管辖异议,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其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救济措施?( )
向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受诉法院对管辖权的归属进行审查
向受诉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异议,要求上级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审查
在法院对管辖异议驳回的情况下,可以对该裁定提起上诉
在法院对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以管辖错误作为法定理由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8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有自己独立的诉讼地位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一审判决没有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可以作为上诉人或被上诉人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和参加案件的调解活动,与案件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9
在甲与乙的合同纠纷中,甲向财产所在地的区法院申请诉前保全,之后又向被告住所地的区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区法院应当将材料移送给区法院
区法院应当将材料移送给区法院
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区法院作出的裁定
甲只能向区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0
范某为某私企K公司的技术骨干,因长期被拖欠加班费,范某欲将K公司 诉至法院。针对该情况,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
范某应当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须与K公司事先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
如果范某对仲裁裁决不服,在起诉前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劳动报酬,但须提供相当于请求数额的担
如果法院在受理范某的起诉后,K公司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范某可以向受理起诉的法院申请保全,但须提供相当于请求数额的担保
如果法院在受理范某的起诉后,K公司有转移财产的行为,范某可以向受理起诉的法院申请保全,法院要求其提供担保的,担保数额不应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20%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1
蒋铭与童磊之间的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纠纷,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后作出了终审判决,要求童磊在判决生效后的30日内向蒋铭支付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1万元。判决履行期限内,蒋铭发现童磊正在将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转移给其女友,遂申请法院对童磊的一块名表采取保全措施。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
蒋铭提出保全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数额应相当于手表的价值
若童磊称该名表已经被质押给范某,则法院不得对该名表采取保全措施
若童磊称该名表已经被质押给范某,法院仍有权对该名表采取保全措施,范某因此丧失了对该名表的优先受偿权
若法院裁定准许了蒋铭的保全申请,则其应当在保全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向法院申请启动执行程序,否则法院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12
宦某诉F电玩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中,宦某为了实现证据突袭的目的,没有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有关产品质量约定的补充合同,直到开庭审理时才向法院申请提交该证据。以下有关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如果F电玩公司对宦某逾期提供的证据无异议,则视为未逾期
对宦某逾期提供的该项证据,法院不予采纳,但如果该补充合同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法院应当采纳,并可以同时对宦某进行训诫罚款
宦某逾期举证的行为,违反了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
若F电玩公司要求宦某赔偿因逾期提交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误工等必要费用,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正确答案: 我的答案:得分: 2.5分
三.判断题(共2题,5.0分)
1
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的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 )
我的答案:√ 得分: 2.5分正确答案:√
2
在程序方面,实现物的交付请求权执行不必将执行标的进行变价,程序相对简单,实现金钱债权执行必须将执行标的进行变价,程序更为复杂。( )
我的答案:√ 得分: 2.5分正确答案:√
四川大学2022秋《★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作业[正确答案]奥鹏资讯分享:
四川大学2022秋《★民事诉讼法》第二次作业[正确答案]相关练习题:
下列选项中会引起均衡交易量的增加的是( )。
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是卫生保健工作的内容之一。
当目标顾客人数众多时,生产者倾向于利用()。
信念的最集中、最高的表现形式是信仰
Java语言中通过DriverManager类来连接数据库。( )
PLC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的英文缩写。
计提消费税税金时,应借记
在民事诉讼中,诉权( )
最大运行方式的定义是()。
关于提供曲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当你较长时间观看一块颜色之后,闭上眼睛或视线移向一张白纸,眼前会产生该色的补色虚像,这是色视觉反映的( )。
在“治家刑国,由近兼远”中,“刑”之义为:
下面描述错误的()。
变压器短路试验时的损耗( )。
进行存货管理时,与存货相关的成本包括( )。
优秀杀毒软件的指标不包括()
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的是()
人在注意力高度集中时往往会出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的现象,是因为人的注意具有指向性。()
大工19春《Java程序设计》在线作业2
下列句子中的“以”字是介词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