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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19秋《人身保险》课程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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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19秋《人身保险》课程期末复习资料满分答案

一、客观部分:(单项选择、多项选择、不定项选择、判断)
(一)、选择部分
1、在保险实务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无客观依据,通常采用约定的方式来确定。其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是( B )。
A.保险人的承保能力       B.投保人的缴费能力 
C.被保险人的价值观       D.代理人的协调能力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
附1.1.1(考核知识点解释):
    确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寿险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投保人对人身保险需要的程度;二是投保人的缴费能力。
2、虽然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许多共同之处。但是就实施方式而言,各国法律一般规定,社会人身保险遵循(  )。
A. 自愿原则                          B. 互助原则
C. 强制原则                          D. 市场原则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
附1.1.2(考核知识点解释):
社会保险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立法,是一种推行社会政策的特别立法,具有绝对的强制性。
3、储蓄和保险一样,都具有以现在的积累解决以后问题的特点,但是与保险不同的是储蓄属于()。
A. 互助行为    B.他助行为    C.自助行为    D.群体行为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与储蓄的比较
附1.1.3(考核知识点解释):
    储蓄是属于自保范围的应付危险的方法之一,自存自用。人身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
4、以下保险基本原则中,人身保险不适用的是()。
A.可保利益原则           B.最大诚信原则
C.近因原则               D.损失补偿原则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的基本原则
附1.1.4(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合同一般属于定额给付性合同,故不适用保险四大基本原则的损失补偿原则。
5、按()分类,可以将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A.风险程度   B.投保方式  C.实施形式    D.保障范围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的分类
附1.1.5(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按照保障分为可以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6、人身保险费率是由()和附加费率组成。
A.毛人身保险费率    B.纯人身保险费率
C.人身保险金额      D.人身保险金
★考核知识点: 人寿保险费的确定
附1.1.6(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费率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构成。
7、依据被保险人在每一年内的死亡概率计算的应在当年缴纳的保险费,称为( C  )
A.趸缴保费    B.年缴保费  C.自然保费  D.均衡保费
★考核知识点: 均衡纯保费的计算
附1.1.7(考核知识点解释):
    自然保费是指每期按被保险人当期的出险频率计算的保费。
8、()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A.保险单       B.保险凭证       C.暂保单     D.投保单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合同的形式
附1.1.8(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和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9、人身保险合同是()合同。
A.无偿      B.等价有偿      C.不等价有偿   D.对价有偿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
附1.1.9(考核知识点解释):
    有偿合同是指享有权利同时必须承担义务的合同。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有偿的法律行为。一方要享有合同的权利,就必须对另一方付出一定的代价,这种相互报偿的关系,成为对价。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对价是相互的。投保人的对价是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这种对价并不意味着保险人对投保人付出对等的代价,所以人身保险合同是对价有偿合同。
10、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能变更的是(  )。
A.投保人      B.被保险人     C.受益人    D.保险代理人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附1.1.10(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在合同中确定之后是不存在变更的。
11、当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由( D)领取。
A.投保人 B.被保险人 
C.受益人  D.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考核知识点: 受益人
附1.1.11(考核知识点解释):
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12、在我国人寿保险经营实务中,其寿险合同的宽限期是 ( B )。
A. 30天       B. 60天    C. 90 天         D. 120天
★考核知识点: 宽限期条款
附1.1.13(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13、()条款规定在保单生效一定时期(通常2年)后,保险人不能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履行告知义务等理由,否定保单的有效性。
A.不可抗辩    B.年龄误告    C.不丧失价值   D.复效条款
★考核知识点: 不可抗辩条款
附1.1.13(考核知识点解释):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为不可争辩条款,其内容使: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人身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满2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续期保险费,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的误告、漏告和隐瞒事实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14、复效条款只适用于因投保人欠交保费而引起(  B  )的保单。
A. 终止    B.中止     C.解除     D. 解约
★考核知识点: 复效条款
附1.1.14(考核知识点解释):
复效条款允许投保人在寿险合同因逾期缴费失效后2年内向保险人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审查同意,投保人补交时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合同即恢复效力。
15、在我国人寿保险经营实务中,对因欠交保险费而失效的保单,保险人审查同意复效,且投保人补交保单失效期间的保费及利息后,合同恢复效力。对于失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
A.承担保险责任,但必须补交保费
B.承担保险责任,且无须补交任何保费
C.不承担保险责任,但可以不补交此间的保费   
D.不承担保险责任
★考核知识点: 复效条款
附1.1.15(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合同复效后,对于失效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负责。
16、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就特定事项进行担保的条款称为()。
A.附加条款      B.担保条款  C. 保证条款    D.特殊条款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合同条款的类型
附1.1.16(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证条款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就特定事项担保某种行为或事实的真实性的条款。
17、以被保险人生存或者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是()。
A.年金保险     B.人寿保险  C.意外伤害保险 D.健康保险
★考核知识点: 人寿保险的概念
附1.1.17(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并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依照保险合同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一种人身保险形式。
18、就定期死亡保险而言,被保险人的死亡率和保险费率之间的关系是( )。
A.死亡率越高,保险费率越低 B.死亡率越高,保险费率越高
C.生存率越低,保险费率越低 D.死亡率变动,保险费率不变
★考核知识点: 定期死亡保险
附1.1.18(考核知识点解释):
定期死亡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死亡率呈正比,死亡率越高,保险费率越高。
19、纯保障性,无储蓄性的险种是(  )
A.定期寿险   B.终身寿险 C.生存保险 D.两全保险
★考核知识点: 定期死亡保险
附1.1.19(考核知识点解释):
定期寿险提供的完全是危险保障,1年定期保险的纯保费就是根据被保险人死亡概率计算而来的危险保险费,没有储蓄性质。
20、以下哪一类不是我国监管部门所认定的创新型人寿保险( A  )
A. 终身年金    B.分红保险   C.投资连结保险    D.万能寿险
★考核知识点: 创新型人寿保险
附1.1.20(考核知识点解释):
我国近年推出的创新型寿险产品包括: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
21、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主要是根据被保险人的( B )确定的
A.年龄   B.职业   C.性别   D.收入
★考核知识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比较
附1.1.21(考核知识点解释):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是意外伤害事件,它与性别及年龄关系不大,而与被保险人的职业、工种、从事的活动或生活环境的危险程度等艺术密切相关。
2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 B )保险
A. 补偿性     B. 短期性     C. 储蓄性     D. 分红性
★考核知识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
附1.1.22(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的短期保险,最长不超过5年。
23、保险经纪人基于( D )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
A.保险经纪人      B.保险代理人
C.保险人          D.投保人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的营销渠道模式
附1.1.23(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经纪人是代表投保人的利益,为其寻找合适保险人后代表投保人拟定保险合同,完成保险行为,并收取佣金。
24、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数额为人民币(  )
A.1亿元                     B.2亿元
C.3亿元                     D.4亿元
★考核知识点: 人寿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
附1.1.24(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25、保险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计提利润的(  )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A.10%                       B.20%
C.30%                       D.40%
★考核知识点: 人身保险偿付能力监管
附1.1.25(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计提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的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判断部分
1、最大诚信原则对保险合同双方都有约束力。 ( √  )
★考核知识点:最大诚信原则
附1.2.1(考核知识点解释)
当事人一方的保险人对另一方投保人的情况知之甚少,只能根据投保人的陈述来决定是否承保和如何承保。投保人的陈述完整、准确与否,对保险人承担的义务意义重大,为了保护保险人的利益,必须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最大诚信。同时保险合同尤其是保险条款是保险人单方面拟定的,比较复杂,又有比较多的技术性要求,所以要求保险人从最大诚信原则出发,正确计算保费,认真履行保险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这一原则适用于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的隐瞒和欺诈行为都可能导致合同的失效或在法律诉讼中处于不利处境。
2、投保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没有可保利益,也不影响合同效力。( ×  )
★考核知识点:保险利益原则
附1.2.2(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该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3、保证是指保险人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所做出的特定担保事项( ×  )
★考核知识点:最大诚信原则
附1.2.3(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证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人所做出的特定担保事项,这是严格控制危险的原则之一,即担保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项的存在或不存在。
4、父母为其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均需其子女同意。( × )
★考核知识点:保险利益原则
附1.2.4(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法》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5、询问告知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只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必须如实告知,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人无须告知,因此又称客观告知( × )。  
★考核知识点:最大诚信原则
附1.2.5(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保人实行告知义务的两种做法:一种是无限告知,另一种是询问回答(主观告知)投保人对保险人在了解情况时所提出询问均要如实回答。
6、人寿保险一般采取均衡保险费。( √  )
★考核知识点:人寿保险费的确定
附1.2.6(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寿保险一般采取均衡保费制。
7、“劳合社”的成立,标志着现代寿险制度的建立。( ×   )
★考核知识点:最大诚信原则
附1.2.7(考核知识点解释)
1762年,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真正的寿险公司——英国公平保险。该公司采纳了多德森的方案,以死亡表为依据,采用均衡保费的理论来计算保费,并且对不符合标准的被保险人另行收费。寿险经营据此打开了新的局面,同时寿险业务开始步入科学的经营之路。该公司的成立,标志着现代寿险制度的建立。
8.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但在法律效率上不如一般保险单。( ×  )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形式
附1.2.8(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凭证也是一种人身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其效力与保险单等同。
9.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应当拿出部分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   )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附1.2.9(考核知识点解释)
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是根据合同取得的,不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不得纳入遗产分配,也不用于清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但是,若保险金由继承人以继承方式取得,则在其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味他人偿还债务的义务。
10. 保险公估人既不是保险人的代理,也不是被保险人的代理人,而是独立的第三者。( √ )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附1.2.10(考核知识点解释)
公估人的主要职能是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保险标的进行检验、鉴定和理算,并出具保险公估报告,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使保险赔付趋于公平、合理,有利于调停保险当事人之间关于保险理赔方面的矛盾。
11.受益人的变更,需要经过投保人、被保险人指定变更,同时也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 )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附1.2.11(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12.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5 年不行使而消灭。( √  )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附1.2.12(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13.人身保险“不可争条款”规定: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两年的期限内如发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背了诚信原则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  )
★考核知识点:不可抗辩条款
附1.2.13(考核知识点解释)
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辩条款,其内容使: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人身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满两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续期保险费,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的误告、漏告和隐瞒事实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14.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需承担保险责任( √ )
★考核知识点:宽限期条款
附1.2.14(考核知识点解释)
当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保险费时,给投保人30天或60天的宽限期。在期间,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照常给付,但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
15.保单贷款数额一般都不超过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  √ )
★考核知识点:保单贷款条款
附1.2.15(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单贷款条款允许投保人在寿险合同生效后一年或两年后,以保单为抵押向保险人申请贷款,金额以低于该保单项下积累的责任准备金或退保金(也称作保单的现金价值)为限,投保人应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16.缴付首期保险费是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  √ )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
附1.2.16(考核知识点解释)
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缴纳了首期保险费后,已订立的人身保险合同即开始生效。
17.在定期寿险中,被保险人期满生存,保险人无须给付保险金,但可以退还保费。( × )
★考核知识点:定期寿险
附1.2.17(考核知识点解释)
定期寿险的具有的特点之一是保险费不退还。如果保险期满,被保险人生存,保险人不承担给付责任,同时不退还投保人已缴纳的保险费。
18.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是以2个或者2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至少尚有1人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但是年金给付额随着被保险人数的减少而进行调整的年金。(  √ )
★考核知识点:年金保险
附1.2.18(考核知识点解释)
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在约定的给付开始日,至少有一个生存即给付保险年金,直至最后一个生存者死亡为止的年金。因此该年金又称为联合及最后生存者年金。但通常此种年金的给付数额规定,若一人死亡则年金按约定比例减少金额。
19.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主要是死差益、费差益和利差益。(  √ )
★考核知识点:分红保险
附1.2.19(考核知识点解释)
分红保险的红利主要来源于“三差收益”,即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
20.被保险人酒醉后发生的意外保险公司给予保障。( ×  )
★考核知识点:不承保的意外伤害
附1.2.20(考核知识点解释)
不承保的意外伤害,一般是指那些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引发的意外伤害,这种危险保险人一般都不予受理。包括如下:(1)被保险人在过失或故意犯罪活动中受到的伤害。(2)被保险人在寻衅斗殴中受的意外伤害。(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21.当健康保险合同期满时,只要被保险人继续缴费,则保险人必须予以续保。(  × )
★考核知识点:健康保险合同的特殊条款
附1.2.21(考核知识点解释)
一般有两种不同的续保条款,一是条件性续保,即被保险人在符合合同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续保直至某一特定时间或年数;二是保证性续保,也称无条件续保,即只要被保险人继续缴费,合同就可以持续有效,直到一个既定的年龄,在此期间,保险人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中的任何条件。
22、保险推销就是保险营销。 ( ×  )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营销的特征
附1.2.22(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营销与人身保险推销有着本质的区别,人身保险的推销只是营销过程的一个阶段。
23、保险准备金中最重要的是未决赔款准备金。(  ×   )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准备金
附1.2.23(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寿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提取各种准备金,如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及其他任意准备金等。这些准备金共同构成了人寿保险公司的人身保险准备金。其中最重要的是责任准备金。
24、根据国外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实践,银行存款往往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  ×  )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资金运用的形式
附1.2.24(考核知识点解释)
根据国外保险公司的实践,银行存款往往不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形式,各保险公司的银行存款只是留作必要的、临时性的机动资金,一般不会保留太多的数量。
25、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以独立地开展保险业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公司的市场准入监管
附1.2.25(考核知识点解释)
分支机构可以独立开展业务,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不具有独立的名称、独立的资产、独立的公司机构,经历和高级职员都必须由总公司安排,接受总公司的管理,不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也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南开19秋《人身保险》课程期末复习资料多选题答案

二、主观部分:
(一)、填空
1、人身保险是以__________人的生命或身体__________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的概念
附2.1.1:(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生育)、老(衰老)、病(疾病)、残(残疾)、亡(死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2、按保险事故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_____生存保险__、_______死亡保险_______和_____两全保险________。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的分类
附2.1.2:(考核知识点解释)
按照保险事故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生死合险(两全保险)。
3、与财产保险的补偿性不同,人身保险属于_给付性________保险。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的特征
附2.1.3:(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是给付性保险;财产保险是补偿性保险。
4、暂保单在保险单未签发前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但其有效期较短,通常以__30_______天为期限,并在正式保险单签订时自动失效。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的合同的形式
附2.1.4:(考核知识点解释)
暂保单在保险单签发前,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但其有效期较短,通常以30天为期限,并在正式保险单签订时自动失效。
5、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______投保人______ 和____保险人________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 _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受益人________和_______保单持有人_____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包括 ____保险代理人________、_____保险经纪人_______和______保险公估人______。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
附2.1.5:(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 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单持有人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6、在人身保险中,_____投保人_____指定受益人的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附2.1.6:(考核知识点解释)
由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方才有效。
7、保险代理人在代理活动当中只能以____保险人______的名义与投保人发生关系,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___保险人_______承担。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附2.1.7:(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并且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返利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8、根据复效条款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的____2______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原保单的效力。
★考核知识点:复效条款
附2.1.8:(考核知识点解释)
复效条款允许投保人在寿险合同因逾期缴费失效后2年内向保险人申请复效,经保险人审查同意,投保人补缴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及利息,保险合同即恢复效力。
9、在人寿保险中,只有保障性而无储蓄性的保险险种是_____定期寿险_______。
★考核知识点:定期寿险
附2.1.9:(考核知识点解释)
定期寿险提供的完全是危险保障,没有储蓄性质。
10、按年金给付额是否变动分类,年金保险分为____定额年金_______保险和__变额年金______保险。
★考核知识点:年金
附2.1.10:(考核知识点解释)
按年金给付额是否变动,年金保险可分为定额年金保险与变额年金保险。
11、万能寿险的死亡给付方式通常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___A计划__________和____B计划__________。
★考核知识点:万能人寿保险
附2.1.12:(考核知识点解释)
万能寿险的死亡给付方式通常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A计划和B计划。
12、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伤害”的必备条件:一是____意外________ ;二是_____伤害_______。
★考核知识点:意外伤害保险
附2.1.12:(考核知识点解释)
意外伤害保险中意外伤害的构成条件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1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所保危险的不同可以划分为_____普通意外伤害保险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特定意外伤害保险________________两类。
★考核知识点:意外伤害保险
附2.1.13:(考核知识点解释)
按照所保危险的不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划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两类。
14、按照保险保障的内容不同,健康保险可划分为______医疗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疾病保险______和_____收入保障保险____________。
★考核知识点:健康保险的分类
附2.1.14:(考核知识点解释)
按照保险保障的内容不同,健康保险可以划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和收入保障保险。
15、疾病保险中构成可保疾病应具备的三个条件是:___内部原因的疾病__、_非先天性疾病____和_____偶然性疾病________。
★考核知识点:疾病保险
附2.1.15:(考核知识点解释)
疾病保险中构成可报疾病的通常具备三个条件:内部原因的疾病、非先天性疾病和偶然性疾病。
16、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采用__年平均估算法(1/2法)、_月平均估算法(1/24法)_和_日平均估算法(1/365法)__三种近似计算方法。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准备金的构成
附2.1.16:(考核知识点解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采用年平均估算法(1/2法)、月平均估算法(1/24法)和日平均估算法(1/365法)。
17、保险资金的运用要坚持的原则包括:___安全性_________、__收益性________、__流动性________和___社会性原则_______。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资金的运用
附2.1.17:(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资金运用时应遵守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和社会性原则。
18、人身保险的核保程序:_接受投保单、__体格检查_、_核保调查_____________和____核保决定__。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的核保
附2.1.18:(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的核保一般分为接受投保单、体格检查、核保调查和核保决定四个阶段。
19、人身保险机构的监管是对人身保险机构的___组织形式_、__市场准入、_变更、兼并、___市场退出___以及人身保险中介人实施的监管。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机构监管
附2.1.19:(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机构的监管是对人身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市场准入、变更、兼并、市场退出以及人身保险中介人实施的监管。
20、分业经营是指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_人身保险业务__和_财产保险___业务。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业务监管
附2.1.20:(考核知识点解释)
分业经营是指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二)、名词解释
1、人身保险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的概念
附2.2.1:(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生育)、老(衰老)、病(疾病)、残(残疾)、亡(死亡)等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2、保险利益
★考核知识点:保险利益的概念
附2.2.2:(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3、期权与禁止反言
★考核知识点:期权与禁止反言的概念
附2.2.3:(考核知识点解释)
弃权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放弃其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即弃权),日后即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也称禁止抗辩。
4、近因
★考核知识点:近因的概念
附2.2.4:(考核知识点解释)
近因是一种能动而有效的原因,它与结果之间有着必然的直接联系,同时这种原因又十分强大而有力,以致在一连串事件中,人们在各个阶段都可以凭逻辑关系预见下一事件,直到发生意料中的结果。
5、保险精算
★考核知识点:保险精算的概念
附2.2.5:(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精算是运用数学、统计学、金融学、保险学及人口学等学科的知识和原理,对保险业经营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数量分析,为保险业提高管理水平,制定策略和做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工具的一门学科。
6、大数定律
★考核知识点:大数定律的概念
附2.2.6:(考核知识点解释)
大数定律是指随机事件在一次独立试验中发生的这种偶然性在大量的重复试验中将呈现为事件发生发展的某种必然的规律性。
7、自然保费
★考核知识点:自然保费的概念
附2.2.7:(考核知识点解释)
自然保费是指每期按被保险人当期的出险频率计算的保费。
8、人身保险合同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
附2.2.8:(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人身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9、投保单
★考核知识点:投保单的概念
附2.2.9:(考核知识点解释)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和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或“投保申请书”,是保险人出具保险单的依据和前提。
10、保单所有人
★考核知识点:保单所有人的概念
附2.2.10:(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单所有人又称为保单持有人,是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
11、保险代理人
★考核知识点:保险代理人的概念
附2.2.11:(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且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12、基本条款
★考核知识点:基本条款的概念
附2.2.12:(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又称法定条款,它是根据法律规定的由保险人制定的必须具备的条款。基本条款一般直接印在保险单证上,相对特约条款而言,它不能随投保人的意愿而变更。
13、承诺
★考核知识点:承诺的概念
附2.2.13:(考核知识点解释)
承诺又称“接受订约提议”,是承诺人向要约人表示同意与其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做出承诺的人成为承诺人或受约人。
14、人寿保险
★考核知识点:人寿保险的概念
附2.2.14:(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为保险事故,并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依照保险合同给付一定保险金额的一种人身保险形式。
15、年金保险
★考核知识点:年金保险的概念
附2.2.15:(考核知识点解释)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地、定期地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16、创新型人寿保险
★考核知识点:创新型人寿保险的概念
附2.2.16:(考核知识点解释)
创新型人寿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中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一种人身保险。
17、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考核知识点:人身意外伤害的概念
附2.2.17:(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或意外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种,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即意外事故)造成身体的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18、意外伤害
★考核知识点:意外伤害的概念
附2.2.18:(考核知识点解释)
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与意愿相违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侵害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地、剧烈地造成损伤的客观事实。
19、健康保险
★考核知识点:健康的概念
附2.2.19:(考核知识点解释)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支出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20、医疗保险
★考核知识点:医疗保险的概念
附2.2.20:(考核知识点解释)
医疗保险,又称医疗费用保险。是指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因患疾病或声音需要治疗时的医疗费用支出,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药费、诊疗费、护理费、各种检查费和住院费及医院杂费等。
21、疾病保险
★考核知识点:疾病保险的概念
附2.2.21:(考核知识点解释)
疾病保险是以疾病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保险,如重大疾病、特种疾病保险等。它是指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疾病时,按投保金额给付保险金,以补偿被保险人由此带来的损失的保险。
22、人身保险营销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营销的概念
附2.2.22:(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营销是寿险公司为实现其经营目标,满足人们对人身风险保障的需求,依据市场环境,利用各种营销技术和策略,与保险营销对象进行沟通并达到说服保险营销对象投保保险的目的的运作过程。
23、人身保险准备金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准备金的概念
附2.2.23:(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准备金,是指人寿保险公司在进行人身保险业务过程中,为保证其如约履行保险给付(或赔偿)义务而提取的、与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相对应的资金。
24、人身保险资金运用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资金运用的概念
附2.2.24:(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资金运用是指人寿保险公司为扩充保险补偿能力、分享社会平均利润而将暂时闲置的保险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外来资金(主要为责任准备金),在金融市场上进行各项资产的重组、营运以使资金增值的活动。
25、核保
★考核知识点:核保的概念
附2.2.25:(考核知识点解释)
在保险实务中,保险人需要确定是否接受一个人身保险的投保申请,并且在接受投保人申请的同时,确定一个合理的费率基础,这个过程就被称为“核保”。
26、理赔
★考核知识点:理赔的概念
附2.2.26:(考核知识点解释)
理赔,顾名思义是处理赔付,指保险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标的发生的保险事故决定是否承担保险责任以及如何承担保险责任的处理过程。
27、人身保险监管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监管的概念
附2.2.27:(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监管是指运用一定的权威,通过制定各种规章,采取各种有效的监管方法,影响人身保险市场中各个主体的行为,使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具有稳定的偿付能力,保证人身保险业健康稳定地发展。
28、偿付能力
★考核知识点:偿付能力的概念
附2.2.8:(考核知识点解释)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对保单持有人履行赔偿和给付义务的能力。在正常情况下,只要保险费率厘定合理,保险资金运用有效,就可以维持必需的偿付能力。
(三)、简答
1、可保人身危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考核知识点:可保人身危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附2.3.1:(考核知识点解释)
可保人身危险是保险客户可以转嫁和保险人可以接受承保的危险。其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人身危险分发生时偶然的、意外的。
(2)人身危险损失必须是明确的。
(3)人身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4)人身危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2、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考核知识点: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附2.3.2:(考核知识点解释)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的虚伪、欺骗和隐瞒行为。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包括:告知、保证、弃权和禁止反言。
告知是指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将有关保险标的的危险的重要事实如实告诉保险人。在保险实务中,投保人实行告知义务有两种做法:一是无限告知;另一种做法是询问回答告知。
保证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人所做出的特定担保事项,这是严格控制危险的原则之一,即担保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项的存在或不存在。保证条款是广义的特约条款的一种,有承诺保证、确认保证之分或明示保证、默示保证之分。
    期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放弃其在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即弃权),日后即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也称禁止抗辩。这一规定在保险实践中主要约束保险人。
3、寿险精算的意义
★考核知识点:寿险精算的意义
附2.3.3:(考核知识点解释)
(1)在实际的保险经营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同时这些风险又是可以通过科学的方法来预测和减少的。这就要求,在人身保险的经营中必须考虑到这些危险的存在,运用定量的方法进行精确的危险分析。
(2)寿险经营的特性也决定了其必须要进行大量的定量分析。
此外,随着时间段的变化,生命表应作一定的修正,相应地,原来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费率也将变化;经济周期对人寿保险的影响及由此引起的经营调整等也需要保险精算。
4、保险费率厘定时应遵循的原则
★考核知识点:保险费计算的原则
附2.3.4:(考核知识点解释)
对保险公司来说,其在计算保费时应考虑以下三个原则:
(1)充足性。保险公司所收取的保费至少能满足保险责任的给付和各项费用支出。
(2)公平性。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费时,应根据被保险人的情况相应收取保费,对具有不同生死概率的被保险人区别对待。
(3)适量性。保险公司对保费的收取应满足其履行责任的最低限度,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可收取超过其责任限度的保费,从而对投保人造成损失。即:保险公司在制定保费时,不仅要考虑其自身的利益,还要考虑投保人的利益。
5、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附2.3.5:(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人身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人身保险合同是有名合同;(2)人身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3)人身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4)人身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5)人身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6)人身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6、人身保险合同的形式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形式
附2.3.6:(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主要有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保险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形式。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和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暂保单是在出立正式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出具的临时性保险证明。
保险单,又称保单,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
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也是一种人身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它与保险单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批单是人身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单内容进行修改和变更的证明文件。
7、简述保费自动垫缴条款
 ★考核知识点:保费自动垫缴条款
附2.3.7:(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费自动垫缴条款通常规定,投保人按期缴纳保险费满一定时期后,因故未能在宽限期内缴付保险费时,保险人可以把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作为借款,自动垫缴投保人所欠保险费,使保险单继续有效。其前提是,保险单具有现金价值足够缴付所欠保险费,而且投保人没有反对声明。如果第一次垫缴后,再次出现保费未在规定期间缴付,垫缴继续进行,直至累计的贷款本息达到保单的现金价值为止,此后若投保人仍不缴纳保险费,保单将失效。在垫付保险费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时应从中扣除保险费的本息。
8、简述年龄误告条款的内容
★考核知识点:年龄误告条款
附2.3.8:(考核知识点解释)
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错误地申报了被保险人的年龄,保险金额将根据真实年龄予以调整。如果实际年龄已超过了可以承保的年龄限度,保险合同无效,保险人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无息退还,但需要在可争辩期内完成。调整的方法一般是按应缴保费与实缴保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也有补收、退还保险费的做饭。这种做饭可以使保险有效期内及时发现跳着,也可以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及给付的保险金加以调整。
9、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
附2.3.9:(考核知识点解释)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时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进行的法律行为。其订立过程包含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又称为订约提议,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建议的法律行为,是签订人身保险合同的一个重要程序。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约又称为要保。
承诺又称接受订约提议,是承诺人向要约人表示同意与其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人身保险合同的承诺也叫承保,通常由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做出。当投保人递交填写好的投保单后,经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一般都予以接受,即承保。
10、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的区别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附2.3.10:(考核知识点解释)
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可以与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不一致,而是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现行的保险条款一般规定,人身保险合同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投保人缴纳保费且保险人签发保险单时开始生效。按照这个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与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人身保险合同生效与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不一致。总的来说,保险责任开始的时间一定迟于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并且,保险条款一般都规定合同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以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为前提条件。投保人不缴纳保险费,虽然保险合同也可以成立,但是保险合同不生效,保险责任也不开始。保险公司对于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11、人寿保险的特征
★考核知识点:人寿保险的特征
附2.3.11:(考核知识点解释)
(1)危险特殊,经营稳定;(2)以长期业务为主体;(3)具有储蓄性质,日渐成为投资手段的一种;(4)保险费确定方式科学可靠,预测的准确性较高。
12、定期寿险的特点
★考核知识点:定期寿险
附2.3.12:(考核知识点解释)
(1)保险期限一定,其保险期限可以为5年,、10年、15年、20年或25年不等;(2)保险费不退还;(3)定期寿险的名义保险费一般比较低廉;(4)定期保险的低价和高保障,使得被保险人的逆向选择增加,也易诱发道德风险;(5)投保人的逆向选择倾向与保险人的风险选择并存。
13、简述年金保险的概念及分类
★考核知识点:年金保险
附2.3.13:(考核知识点解释)
年金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的期限内,有规则地、定期地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1)按缴费方法不同,年金保险可以分为一次性缴清保险费年金保险和分期缴费年金保险;(2)按年金给付开始时间不同,年金保险可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3)按被保险人的不同,年金保险可分为个人年金、联合及生存者年金和联合年金;(4)按给付期限的不同,年金可以分为定期年金、终身年金及最低保证年金;(5)按年金的给付额是否变动,年金保险可分为定额年金与变额年金。
14、简述创新型人寿保险及其特点
★考核知识点:创新型人寿保险
附2.3.14:(考核知识点解释)
创新型人寿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中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一种人身保险。
特点:(1)具有保险与投资双重功能;(2)独立账户,运作透明;(3)保障水平不确定;(4)收益与风险并存。
15、比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寿保险
★考核知识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
附2.3.15:(考核知识点解释)
共同特征:(1)二者同属人的保险,二者都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险种,都划归人身保险范畴;(2)二者都不存在超额投保和不足额投保的问题。保险金额是由双方约定的,都是给付保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可以是同一人或两个不同的人,需要指定受益人来领取保险金。都不适用于财产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和代位追偿原则。
不同点:(1)二者的可报危险不同。人寿保险承保的风险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有密切关系,而意外险与被保险人的年龄没有关系。(2)人寿保险是纯粹的定额给付保险,不存在比例给付问题。而意外险中死亡保险的给付按合同约定给付,合同同时终止,残疾保险金则按保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支付,当保险金的给付未达到赔偿的最高限额时,合同继续有效。(3)费率确定不同。人寿保险的纯保费依据生命表和利息计算。而意外险的费率厘定时根据过去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概率的经验及其对被保险人造成的伤害程度,对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等进行分类而统计计算的,尤其注重职业危险。(4)保险期限不同。人寿保险的期限较长,意外险的期限较短。(5)人寿保险的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依据生命表、利息率和被保险人年龄、已保年期、保险金额等计算的。而意外险的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按当年的保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计算的。(6)交费方式不同。人寿保险多为分期交费,意外险多为一次性交付。(7)自杀免责规定不同。人寿保险中自杀免责期为2年,超过2年保险人要对被保险人自杀付责任;而意外险中被保险人无论何时自杀都属于免责范围,同时保险合同终止。
1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构成条件
★考核知识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附2.3.16:(考核知识点解释)
(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事故;(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7、健康保险合同的特征
★考核知识点:健康保险的特征
附2.3.17:(考核知识点解释)
(1)健康保险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具有特殊性;(2)健康保险的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3)健康保险的保险合同具有特殊性。
18、与个人健康保险相比,团体健康保险有何优点
★考核知识点:健康保险的分类
附2.3.18:(考核知识点解释)
(1)保险费率低。团体健康保险的管理费用和行销费用都低于个人健康保险;(2)核保标准宽松。团体保险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的风险较小,而且团体保险核保时主要审查团体规模、新成员流入量、团体的稳定性等,核保比较宽松;(3)给付条件优厚。团体健康保险的给付手续简单,给付处理迅速。同时在西方国家团体健康保险还有税收方面的优惠。
19、医疗保险的特征
★考核知识点:健康保险的分类
附2.3.19:(考核知识点解释)
(1)医疗保险出险频率高,保险费率高;(2)医疗保险赔付不稳定且不易预测;(3)保险费率厘定困难,误差大;(4)医疗保险具有补偿性。
20、疾病保险的承保内容
★考核知识点:疾病保险
附2.3.20:(考核知识点解释)
(1)疾病保险的承保条件:内部原因的疾病;非先天性疾病;偶然性疾病(2)疾病保险的不保的危险:订约时被保险人已有疾病;自杀所致疾病;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中发生的医疗费用。
21、人身保险的营销渠道模式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的营销渠道模式
附2.3.21:(考核知识点解释)
(1)人身保险营销的传统渠道①直销渠道②间销渠道:保险代理人制度;保险经纪人制度;员工销售制度。(2)人身保险营销渠道的创新①网络营销②电话营销。
22、人寿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的营销渠道模式
附2.3.22:(考核知识点解释)
(1)资本金;(2)资本保证金;(3)各种责任准备金①寿险责任准备金②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③未到期责任准备金④未决赔款准备金(4)留存收益①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②总准备金③未分配利润(5)保险保障基金。
23、人身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资金运用的原则
附2.3.23:(考核知识点解释)
(1)安全性原则,或称稳妥性原则;(2)收益性原则;(3)流动性原则;(4)社会性原则。
24、团体保险核保需要考虑的因素
★考核知识点:团体保险核保
附2.3.24:(考核知识点解释)
(1)团体性质;(2)团体参与程度;(3)团体成员的年龄性别;(4)团体的发展前景;(5)保费的支付方式。
25、人身保险监管与人身保险经营管理的区别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监管
附2.3.25:(考核知识点解释)
(1)对象不同。人身保险监管的对象众多,而人身保险经营管理的对象是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本身,它包含在人身保险监管的对象中;(2)具体目标不同。人身保险监管的目标是包含保险合同当事人特别是保单持有人的利益,而人身保险经营管理的具体目标主要是扩大人身保险市场的占有率,获得企业利润最大化;(3)内容不同。人身保险监管的内容包括:人身保险机构的监管、人身保险机构的业务监管、人身保险机构的财务监管、人身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监管,而人身保险经营管理的内容则包括:组织机构管理、计划管理、认识劳动管理、业务管理、业务代理管理、企业投资管理和企业财务管理;(4)手段不同人身保险监管主要以法律手段为主,人身保险经营管理主要以经济手段为主。
(四)、论述
1、试述人身保险的一般功能和特殊效用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的功能
附2.4.1(P29-32页相关内容抄录)
人身保险的一般功能:
(1)风险分散功能。保险的实质就是多数人基于合作互助分担个别人在财产和人身上所受损失的经济行为。
(2)保险金给付功能。保险当事人双方事先对保险的条件、期限、金额标准达成协议,保险人按照协定一次或分期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
(3、调节收入分配功能。把各个投保人的保险费收入的一部分转移到那些发生了保险事故的投保人名下,相当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4)金融融资功能。将保险资金按照一定的渠道投放,进行投资活动,并预期收回增值资金的,可以扩大再生产国民促进经济增长。
人身保险的特殊效用
(1)对个人和家庭的效用。①经济保障,化解意外伤害造成的损失。②投资手段。由于长期人寿保险中保险公司要对投保缴纳的保险费计息,满期给付的保险金大大高于缴纳的保险费,所以投保长期人寿保险往往被作为一种投资手段。③保单所有人和受益人还可享受税收优惠。
(2)对企业的作用。提高企业福利,增强企业凝聚力。提高企业信誉,保证企业正常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对社会的效用。人身保险尤其是长期人寿保险在其经营过程中聚集大量资金,可由保险公司进行资金运用,以便保值增值。人身保险资金的资金运用,实际是把部分个人消费在一定时期内投入生产领域或其他经济领域,发挥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保险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其经营具有调节金融的作用,对一国金融事业的稳定有较大责任。此外还表现在①有助于稳定社会生活。②有助于扩大就业。③有助于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
2、试述保险利益原则
★考核知识点:人身的基本原则
附2.4.2(P20-21页相关内容抄录)
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是其生效的前提条件,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无论属于何种利害关系都必须具有确定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使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发生危险事故而受损害,因其不发生而继续拥有并受益。
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则在保险利益的确定、金额限制等方面比较复杂。
(1)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2)对于人身保险,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订约之时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而不管保险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
(3)如果被保险人因合同“除外责任”规定的原因死亡,如自杀、刑事犯罪被处决等,均构成保险利益的消灭,从而保险合同失效。由于人身保险标的物的特殊性,一般不存在保险利益的转移。只有那些为一般厉害关系而订立的人身保险合同,如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作为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存在。否则,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得继承或转让。
3、试述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
★考核知识点:人身的基本原则
附2.4.3(P85-90页相关内容抄录)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与人身保险合同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含法人与自然人),包括当事人、关系人和辅助人。
(1)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直接参与建立保险法律关系、确定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行为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
①投保人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人身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身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投保人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投保人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作为投保人必须是与保险人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人,并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②保险人
保险人根据人身保险合同,拥有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保险期限届满时,有履行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作为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作为保险人,要具备法定资格;保险公司须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人身保险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人身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指与人身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而不一定直接参与人身保险合同订立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持有人。
①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与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是不同人,无论是同一人还是不同人,都应具备以下条件:被保险人必须是人身受人身保险合同保障的人;被保险人必须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不可以是法人,只能是自然人。
②受益人
受益人又叫保险金受领人,即人身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受益人是多人的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投保人、被保险人都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受益人必须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③保单所有人
保单所有人又称保险单持有人,是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保单持有人可以使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组织。
(3)人身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人身保险合同的辅助人是指协助人身保险合同的当事人签署人身保险合同或履行人身保险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五)案例分析
1、某省青年甲(男)和某青年乙(女)在外打工时相恋并同居多年,虽多次商议回家办理结婚登记但因种种原因终未成行。某日,甲为自己与乙各办理了一份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人寿保险合同,受益人各为甲乙二人,但甲并未将投保事宜告知乙。后来,乙在一次车祸中身亡,甲向保险公司索赔。请运用人身保险的相关知识分析保险公司是否会给付保险金?
★考核知识点:保险利益原则
附2.5.1(P20-21页相关内容抄录,答案)
 本案主要涉及保险法中的保险利益原则。《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在本案中,甲男和乙女为同居关系,这种关系并非为我国现行法律认可和保护的一种关系,双方之间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对于甲男而言,乙女并非上述《保险法》规定的四类人员中的任何一类,他对乙女并没有法定的保险利益;而且,自始至终甲男都未将投保一事告知乙女,可见也不存在经被保险人同意赋予其保险利益的情形,所以,甲男对乙女没有保险利益,他为乙女办理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不会给付保险金。
2、李某于2003年以妻子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寿保险,每年按期交付保费。夫妻双方于2006年离婚。此后,李某继续交付保费。2008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试用人身保险的相关知识分析李某作为受益人能否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给付?
★考核知识点:保险利益原则
附2.5.1(P20-21页相关内容抄录,答案)
本案主要涉及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时效问题。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强调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可要求保险人必须具有,而当保险事故发生进行索赔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不要求。我国《保险法》第12条第一款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本案中,李某于2003年投保时,与被保险人(其妻子)存在保险利益关系,虽然在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时已不存在保险利益,但不影响其获得保险金给付。因此李某作为受益人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给付。
3、2005年11月27日,宋某向保险公司投保了简易人身保险5份,保险期限20年,保险金额每份400元,共计2000元,每月交保费5元,宋某指定她的母亲为受益人。2008年3月12日,宋某所在厂发生火灾,她被毁容,于是在当年的8月6日自杀身亡。宋某死后,其母亲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试用人身保险的相关知识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给付宋某的母亲保险金?
★考核知识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附2.5.1(P98页相关内容抄录,答案)
本案主要涉及人身保险中自杀条款的问题。《保险法》第44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本案中,保险合同的订立时间是2005年11月27日,被保险人自杀的时间是2008年8月6日,保险合同成立时间已超过了两年,所以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给付宋某母亲保险金。
4、被保险人乔某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期间内,他因支气管发炎,去医院求治。医院按照医疗规程操作,先为他进行青霉素皮试,结果呈阴性;然后按医生规定的药物剂量为其注射青霉素。治疗两天后,乔某发生过敏反应,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医治无效死亡。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是:迟发性青霉素过敏。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持医院证明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试用人身保险的相关知识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给付保险金?
★考核知识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2.5.1(P162-164页相关内容抄录,答案)
首先,尽管被保险人是在治疗疾病过程中死亡的,但由于迟发性的青霉素过对于医院和被保险人来说均属突然的意外事件,尤其对于具有过敏体质的人来说,不能为身体仅对某种物质过敏就是次健康体。因此,青霉素过敏导致死亡,可以比照中毒死亡处理,而不能认为是因疾病导致死亡。其次,就“意外伤害”的因果关系而言,只有当意外伤害与死亡、残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时,才构成保险责任。本案中,如果被保险人当初使用的不是青霉素,而是其他药物,很可能既医治好了支气管炎,又平安无事。但由于被保险人不知道自己对青霉素过敏,而医院方也认为可以正常使用青霉素,正是在这种前提下发生了悲剧。很显然,青霉素过敏反应是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也是意外伤害的原因。所以保险人应按照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合同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六)计算题
1、甲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车祸,造成甲左腿截肢(给付比例50%),左手功能丧失(给付比例15%),甲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只包括伤残给付和死亡给付,保额10000元,问:保险公司应该如何给付?
★考核知识点: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
附2.6.1:(答案[解答过程]及P169页相关内容抄录)  
不同部位残疾,按给付比例将各处残疾给付百分比累加。未超过100%的,残疾保险金=约定保险金额×累计给付百分比,所以保险公司应支付保险金为:
10000×(50%+15%)=6500元
2、张小姐购买了一份高额医疗保险,保单规定了600元的年度免赔额,并包含了20%的共保条款和4500元的止损条款。2007年1月,张小姐患门诊治疗花费了400元的医疗费用;3月,张小姐住院治疗,支出1600元。问保险人每次应该报销多少费用?
★考核知识点: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分摊
附2.6.2:(答案[解答过程]及P193页相关内容抄录)  
(1)2007年1月:费用400元。根据免赔额条款,400元在年度免赔额600元内,保险人不赔付,由张小姐自己承担。
(2)2007年3月:费用1600元。张小姐负担年度免赔额200元(600元-400元);此外,根据共保条款,张小姐需要承担(1600-200)*20%=280元。于是,保险公司支付1600-200-280=1120元。
3、尹先生购买了一份个人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从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责任期限为180天。试分析保险人在以下情形中应承担的医疗费用。
(1)尹先生2009年8月1日患病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10年1月1日治愈出院;
(2)尹先生2009年8月1日患病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10年8月1日治愈出院;
(3)尹先生2010年2月1日患病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10年5月1日治愈出院;
(4)尹先生2010年2月1日患病住院接受治疗,并于2010年9月1日治愈出院;
★考核知识点:保险期限和责任期限
附2.6.3:(答案[解答过程]及P192页相关内容抄录)  
答:(1)由于尹先生在保险期限内患病,并在保险责任期限内治愈,保险人应承担该病所有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
(2)尹先生在保险期限内患病(2009年8月1日),保单规定的180天责任期限在2010年2月1日前(为简化计算,假定每月均为30天,实践中注意分清大小月)结束。保险人承担该病保险责任期限内的属于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对2010年2月1日以后的治疗费用不予补偿。
(3)尹先生在保险期限内患病(2010年2月1日),治疗期在保单规定的180天责任期限内,保险人应承担全部属于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
(4)尹先生在保险期限内患病(2010年2月1日),保单规定的180天责任期限结束于2010年8月1日之前(为简化计算,假定每月均为30天,实践中注意分清大小月),保险人应承担责任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2010年8月1日后至2010年9月1日之间的该病医疗费用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外,保险人不予补偿。
 
 
 
 
 
 
 
 

南开19秋《人身保险》课程期末复习资料历年参考题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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