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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19秋《商业银行管理》课程期末复习资料

来源:奥鹏远程教育   日期: 作者:奥鹏作业辅导

南开19秋《商业银行管理》课程期末复习资料满分答案

《商业银行管理》课程期末复习资料
第一章:商业银行导论
单项选择题考点
1. 银行业产生于意大利。
2. 最早设立股份制银行的国家英国。
3. 1694年英国政府为了同高利贷做斗争,以满足新生的资产阶级发展工业和商业的需要,决定成立一家股份制银行是英格兰银行。
4. 北宋真宗时,由四川富商发行的交子,成为我国早期的纸币。
5. 1897年在上海成立了的中国通商银行,标志着中国现代银行的产生。
6. 最早到中国来的外国银行是英商东方银行。
7. 英国式的商业银行提供资金融通的传统方式主要有短期为主。
8. 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方向是金融百货公司。
9. 商业银行是以货币为经营对象的信用中介机构。
10. 商业银行的现金资产被称为第一级准备。
11. 商业银行的性质主要归纳为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
12. 中央银行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当局和金融体系的核心,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它不对客户办理具体的信贷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
13. 信用中介是商业银行最基本也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的职能。
14. 金融市场上利率的变动使经济体在筹集或运用资金时可能遭受到的损失是指利率风险。
15. 借贷双方产生借贷行为后,借款方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方的本息而使贷款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指信用风险。
16. 商业银行掌握的可用于即时支付的流动性资产不足以满足支付需要,从而使其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是指流动性风险。
17. 由于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控制缺失、诈骗或其他一些人为错误而导致的潜在损失是指经营风险。
18. 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要以谨慎监管为原则,即著名的“CAMELS”原则,其中“C"是指资本。
19. 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要以谨慎监管为原则,即著名的“CAMELS”原则,其中“L"是指清偿能力。
20. 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要以谨慎监管为原则,即著名的“CAMELS”原则,其中“M"是指管理。
21. 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要以谨慎监管为原则,即著名的“CAMELS”原则,其中“S"是指银行对市场风险的敏感程度。
22. 存款保险制度要求商业银行按存款额的大小和一定的比率缴纳保险费给存款保险机构。
23.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
2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CBRC)简称银监会,是2003年正式挂牌成立的。

南开19秋《商业银行管理》课程期末复习资料多选题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考点
1. 商业银行发展的传统方式有英国式、德国式
2. 德国式银行发展的传统提供的资金融通方式包括短期贷款、长期贷款、股票、债券。
3.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领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直接或间接地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与业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银行资本越来越集中、国际银行业出现竞争新格局、国际银行业竞争激化,银行国际化进程加快、金融业务与工具不断创新,金融业务进一步交叉。
4. 商业银行的性质是具有金融服务职能、以经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对象、是向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企业。
5. 商业银行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商业银行的经营对象和内容具有特殊性、商业银行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影响以及所受的社会经济的影响具有特殊性、商业银行责任特殊。
6. 商业银行的职能有信用中介职能、支付中介职能、信用创造职能、金融服务职能。
7. 商业银行在发挥其支付中介职能过程中,具有明显作用的是使商业银行持续拥有比较稳定的廉价资本来源、可节约社会流通费用,增加生产资本投入。
8. 商业银行发挥金融服务职能具有的作用是扩大了社会联系面和市场份额、银行取得不少费用收入,同时也加快了信息传播,提高了信息技术的利用价值。
9. 商业银行调节经济职能的作用表现在调节社会各部门的资金余缺、调节经济结构、调节投资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引导资金流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发挥消费对生产的引导作用。
10. 商业银行信用创造的制约因素有商业银行信用创造,要以原始存款为基础、商业银行信用创造要受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率及现金漏损率的制约,创造能力与其成反比、创造信用的条件,是要有贷款需求、信用创造受公众流动性偏好制约。
11. 商业银行在其经营管理的目标有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12. 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会面临的风险有国家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
13. 商业银行负债的流动性则是通过创造主动负债来进行的,主要手段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同业拆借、利用国际货币市场融资等。
14. 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矛盾是流动性与效益性、流动性与安全性、效益性与安全性。
15. 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要以谨慎监管为原则,著名的“CAMELS”原则包括下列哪些内容资本、资产、管理。
16. 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以股份制形式为例,可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管理系统、监督系统。
17. 总分行制的优点包括分支机构较多,分布广,业务分散,因而易于吸收存款,调剂资金;银行规模较大,易于采用现代化设备;由于银行总数少,便于金融当局的宏观管理。
18. 独家银行制的优点有限制银行业垄断,有利于自由竞争、管理层次少,有利于中央银行管理和控制、有利于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协调,能适合本地区需要,集中全力为本地区服务、各银行独立性和自主性很大,经营较为灵活。
19. 商业银行决策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股东大会、董事会。
20. 商业银行董事会负有的一些重要职责包括确定银行的经营目标和经营决策、选择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设立各种委员会或附属机构、通过稽核委员会对银行业务进行检查。
21. 西方商业银行的组织设计按横向功能分工可分成市场块、操作块、管理块。
22. 监督的主体各国都有财政部门、中央银行。
23. 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监管主要包括银行资本的充足性、银行的清偿能力、银行业务活动的范围、贷款的集中程度。
24. 我国银监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5. 我国银监会成立的意义有中央银行视野更开阔;银行业的市场化进程和混业经营发展必将加速;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行业监管的规范化发展将使行业竞争规则产生较大的改变。
三、判断题考点
1. 商业银行是一种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经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对象的特殊的企业。( 对 )
2. 商业银行是一种企业,因此商业银行在经营目标和手段上与一般企业相同。( 错 )
3. 商业银行与一般的工商企业没有不同。( 错 )
4. 商业银行作为一国经济中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 )
5. 信用中介职能是商业银行最基本也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对 )
6. 支付中介职能是商业银行最基本也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错 )
7. 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职能是在信用中介与支付中介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是商业银行的特殊职能。( 对 )
8. 信用风险指商业银行掌握的可用于即时支付的流动性资产不足以满足支付需要,从而使其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错 )
9. 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矩阵型”结构的优点是适应性较强,能够使银行适应不同的复杂环境。(对 )
10. 银监会成立后,中国人民银行将只负责货币政策调控等一系列非直接监管金融机构的任务。(对 )
四、问答题考点
  1. 怎样从世界贸易和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理解银行业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答:商业银行的起源,源远流长。早期银行业的产生与国际贸易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现代商业银行的最初形式是资本主义商业银行,它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现代商业银行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产生。一是从旧的高利贷银行转变过来的,如意大利的威尼斯银行;二是根据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按照资本主义原则,以股份公司形式组建而成,如英国的英格兰银行。
    商业银行发展到今天,与其当时因发放基于商业银行性的自偿性贷款从而获得“商业银行”的称谓相比,已相去甚远。今天的商业银行已经被赋予更广泛、更深刻的内涵,逐渐成为多功能、综合性的“金融百货公司”。尽管各国商业银行产生具体条件不同,其称谓也不尽一致,但是它们的发展基本是循着两种传统:第一是英国式融通短期资金的传统;第二是德国式综合银行传统,依据这一传统发展的商业银行,除了提供短期商业性贷款外,还提供长期贷款,甚至投资于企业的股票和债券,替公司包销证券,参与企业的决策和发展,并为企业并购提供财务支持和财务咨询的投资银行服务。
  2. 什么是商业银行?它具有哪些基本功能?
  答:商业银行是一种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经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对象的特殊的企业。它的基本职能包括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及调节经济等。
    (1)信用中介职能。这是商业银行最基本也最能反映其经营活动特征的职能。这一职能的实质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把社会上的各种闲散资金集中到银行,再通过商业银行的资产业务,投向社会经济各部门。商业银行作为货币资本的贷出者和借入者实现货币资本的融通。
    (2)支付中介职能。它是指商业银行利用活期存款账户,为客户办理各种货币结算、货币收付、货币兑换和转业存款等货币经营业务的职能。
    (3)信用创造职能。所谓信用创造职能是指商业银行利用其可以吸收各类活期存款的有利条件,通过发放贷款,从事投资业务,而衍生出更多存款,从而扩大社会货币供应量。
    (4)金融服务职能。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的特殊地位,以及在提供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业务过程中所获得的大量信息,凭借这些优势,运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手段,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
    (5)调节经济职能。商业银行通过其信用中介活动,调节社会各部门的资金余缺,同时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指引下,在国家其他宏观政策的影响下,实现调节经济结构,调节投资与消费比例关系,引导资金流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发挥消费对生产的引导作用的功能。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上的融资活动,来调节本国的国际收支变化。
  3. 从商业银行职能的角度应该怎样认识它对一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影响?
  答:商业银行作为一国经济中最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商业银行的经济职能恰恰能够说明这一点。
    (1)信用中介职能:首先,可以把暂时从再生产过程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资金转化为可用资金,改变资本的使用量,扩大生产;其次,把闲散在居民手中的货币集中起来,投放到生产和流通部门,成为生产资本、商品资本或货币资本,促进了生产和流通,加速经济增长;最后,续短为长,把短期货币资本转化为长期货币资本,满足社会对于长期资本的需要。
    (2)支付中介职能:商业银行在发挥其支付中介职能过程中,具有两个明显的作用:首先,它可使商业银行持续拥有比较稳定的廉价资本来源。其次,它可节约社会流通费用,增加生产资本投入。
    (3)信用创造职能:商业银行通过发放贷款,从事投资业务,而衍生出更多存款,从而扩大社会货币供应量,当然此种货币不是现金货币,而是存款货币,它只是一种账面上的流通工具和支付手段。
    (4)金融服务职能:通过提供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一方面扩大了社会联系面和市场份额,另一方面也为银行取得不少费用收入,同时也加快了信息传播,提高了信息技术的利用价值,促进了信息技术的发展。
    (5)调节经济职能: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指引下,在国家其他宏观政策的影响下,实现调节经济结构,调节投资与消费比例关系,引导资金流向,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发挥消费对生产的引导作用的功能。有时,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上的融资活动,来调节本国的国际收支。
  4. 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有哪些?怎样贯彻这些原则以及怎样协调这些原则之间的矛盾?
  答:商业银行在其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原则:(1)安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应努力避免各种不确定因素对它的影响,保证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和发展。(2)流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能够随时满足客户提现和必要的贷款需求,包括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两重含义。(3)效益原则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最终目标,这一目标要求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层在可能的情况下,追求银行的利润最大化。
    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之间往往是相互矛盾的。效益性原则要求提高盈利性资产的运用率,而流动性原则却要求降低盈利性资产的运用率;资金的盈利性要求选择有较高收益的资产,而资金的安全性却要求选择有较低收益的资产。这样,就使得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这种矛盾关系要求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必须对“三性”原则进行统一协调。
事实上,商业银行经营“三性”原则之间存在着潜在的统一协调关系。例如,商业银行盈利与否的衡量标准并不单看预期收益率指标,还要综合考虑商业银行的安全性和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对各种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计量后得出的收益率指标,才是商业银行的实际盈利状况。因此,盈利性与安全性之间存在统一的一面。商业银行的盈利性与流动性也有统一协调的一面。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要求商业银行保留一定水平的流动性资产,以备满足人们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需求。如果商业银行将本应作为流动资产的资金全部投放到盈利性资产中去,在短期内会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盈利性,但是当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需求或有新的高盈利性资产投放机会时,原来投放在盈利性资产上的资金不能及时抽回或抽回需蒙受重大损失,商业银行因不能保留流动性资产而增加的盈利最终损失殆尽。当然,安全性与流动性也存在统一的一面。安全性的反面是风险,而流动性风险就是商业银行风险中很重要的一种。因此,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实质上是安全性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5. 请描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
  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内部组织结构包括四个系统,即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和管理系统:(1)决策系统。商业银行的决策系统主要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董事会以下设置的各种委员会构成。(2)执行系统。商业银行的执行系统由总经理(行长)和副总经理(副行长)以及各业务职能部门所组成。(3)监督系统。通常,商业银行的监督系统由股东大会选择产生的监事会及银行的稽核部门组成。(4)管理系统。商业银行的管理系统由五个方面组成:①全面管理。②财务管理。③人事管理。④经营管理。⑤市场营销管理。
  6. 各国政府为什么要对银行业进行监管?监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国政府之所以要对银行业实施监管,其原因在于银行业自有的经营特点。首先是为了保护储户的利益。储户和商业银行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如果银行发生倒闭而使储户资金受到损失,社会和经济后果都是非常严重的。因此,政府必须承担保护储户利益的责任。其次,政府对银行业实施监管的原因还在于银行是信用货币的创造者。在信用经济的条件下,货币数量的多少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一国经济增长率、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都受到信用规模的影响。最后,当今世界各国的银行业正在向综合化、全能化的方向发展,世界经济、金融全球化又使得银行国际化进程加快。这些都对政府实施银行业监管提出了新的课题,这也要求各国在银行业监管领域进一步加强合作。
    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特点,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要以谨慎监管为原则,即著名的“CAMEL 原则”。C(Capital)代表资本,A(Asset)代表资产,M(Management)代表管理,E(Earning)代表收益,L(Liquidity)代表清偿能力。从各国政府对银行业的监管实践来看,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监管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1)银行业的准入;(2)银行资本的充足性;(3)银行的清偿能力;(4)银行业务活动的范围;(5)贷款的集中程度。
第二章: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
一、单项选择题考点
1. 发行优先股对商业银行的不足之处不包括不会稀释控制权。
2. 一旦银行破产、倒闭时,对银行的资产的要求权排在最后的是普通股股东。
3. 发行普通股对商业银行的不足之处不包括总资本收益率下降时,会发生杠杆作用 。
4. 资本盈余是指发行普通股时发行的实际价格高于票面价值的部分
5. 下列各项不属于发行资本债券特点的有能大量发行满足融资需求 。
6. 资本与总资产比率和资本与存款比率相比,克服了没考虑资金运用的不足。
7. 下列关于纽约共识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商业银行只要将各类资产额分别乘以各自的资本资产比率要求,并进行加总,便可以求得商业银行所需的最低资本量。
8. 下列各项不属于综合分析法特点的有客观性。
9. 下列各项不属于非公开储备特点的有包括在核心资本中。
10. 下列关于资本需要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在竞争中占优势的银行资金来源的质量较好,并且能方便地争取到较优的贷款与投资业务,因此只需保留较少的资本。
11. 年初的资本/资产=8%,各种资产为10亿元,年末的比例仍为8%,年末的未分配收益为0.2亿元,银行的适度资本为12.5亿元。
12. 年初的资本/资产=7%,各种资产为10亿元,年末的比例仍为7%,年末的未分配收益为0.2亿元,银行的适度资本为12.86亿元。
13. 年初的资本/资产=8%,各种资产为10亿元,年末的比例为7%,年末的未分配收益为0.2亿元,银行的适度资本为14.29亿元。
14. 银行优先证券不包括银行承兑汇票。
二、多项选择题考点
1. 金融管理当局要求有最低资本限额是因为一定量的资本是商业银行满足金融管理部门的资本要求,营业和拓展业务的前提条件;资本额的大小是商业银行信誉的重要标志之一;商业银行的资本是保护存款人和债权人利益的重要途径;
资本还是商业银行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银行设备等进行初始投入的重要资金来源
2. 下列关于优先股与普通股的比较中,正确的说法有在性质上是相同的;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支付的固定比率的股息;在公司发生兼并、重组、倒闭、解散、破产等情况下,优先股股东比普通股股东优先收回本金;在股息收入纳税时,优先股股东往往可获得部分股息免税的优待
3. 发行优先股来筹集资本,商业银行可获得的好处有获得杠杆收益;控制权不会变更;可以永久地获得资金的使用权
4. 下列关于可转换优先股,正确的说法有具有本金安全和收入稳定的特点;可使股东获得商业银行普通股未来价值增长的实惠;是具有可以转换成普通股特性的优先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则可达到在不利的条件下暂不发行普通股而发行易于推销的优先股,但最终仍等于发行普通股的作用
5. 发行普通股会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好处有提高知名度与信誉;可永久使用
6. 下列各项属于留存盈余的特点有不会削弱股东的控制权;可使股东免予纳税;是每年未分配利润累积而成的
7. 损失准备金主要分为贷款损失准备金、证券损失准备金
8. 银行资本的用途有增强公众信心;消化非预期或意外的损失;防止银行倒闭;构成对银行资产无节制膨胀的内在限制
9. 资本充足性的含义是资本适度、资本构成合理
10. 综合分析法考虑的因素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质量、资产的流动性、营业程序的有效性、商业银行股东的信誉与特点
11. 《巴塞尔协议》的特点有将资本分为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将银行表内资产分做五类,并分别对各类资产规定风险权数,用以计算风险资产;
把银行表外资产纳入监督范围,对不同种类的表外资产规定了信用转换系数,并据以测算出与其相当的表内风险资产的金额
12. 根据《巴塞尔协议》,属于核心资本的有永久的股东权益、公开储备
13. 带有债务性质的资本工具列为附属资本必须符合是无担保的、从属的和缴足金额的;不可由持有者主动赎回,未经监管当局事先同意,也不准赎回;除非银行被迫停止交易,否则它们得用于分担损失;当银行盈利不敷支出时,可以允许推迟支付这些利息
14. 《巴塞尔协议》指出,为计算以风险加权的资本比率,应从资本基础中扣除的有从核心资本中扣除商誉;扣除没有综合到银行集团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对从事银行业务和金融活动的附属机构的投资
15. 《巴塞尔协议》中0风险权数的表内资产有现金;以本国货币定值,并以此通货对中央政府或中央银行融通资金的债权;对OECD成员国或对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与其借款总安排相关的特别贷款协议的国家的中央政府或中央银行的其他债权;用现金或者用OECD国家中央政府债券做担保,或由OECD国家的中央政府提供担保的贷款
16. 影响商业银行资本需要量的因素有商业银行自身经营状况;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银行所服务地区的经济状况;银行在竞争中所处的地位
17. 内源资本支持银行资产增长的限制因素有银行及金融当局所决定的适度资本金数额;银行所能创造的净收入数额;净收入总额中能够提留的数额
18. 银行是否通过发行新股票来增加银行资本金取决于银行可采用的其他外部资本来源的可能性;银行筹集未来所需的外源资本的灵活程度;不同形式外源资本的金融后果比较
19. 后期偿付债券的特点有享有免税优待;不稀释控制权;偿还是法定的,不能到期偿还即为违约;利率变动情况下,有可能加重银行负担
三、判断题
1. 商业银行的资产是指商业银行自身拥有的或者能永久支配使用的资金。(错)
2. 可转换优先股既具有本金安全和收入稳定的特点,又可使股东获得商业银行普通股未来价值增长的实惠,因此对投资者来说较具吸引力。 对
3. 可赎回优先股通常在发行时便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按某一价格将优先股全部或部分收回,对优先股股东有利。错
4. 参与性优先股股东获得股息后,还可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对优先股股东有利,对普通股股东则不利。对
5. 累积性优先股是指股利可以逐年累积后一并发放的优先股,使商业银行免去了年年支付股息之虞,比较灵活方便。对
6. 银行破产、倒闭时,普通股股东对银行的资产的要求权排在存款人、债权人及优先股股东之后,因而是最不利的。对
7. 普通股是股票市场的主体,投资者众多且交易方便,出售比较容易,而且普通股的收益率一般要高于优先股和债券的收益率,因而比较容易被市场接受。对
8. 留存盈余是外部筹资最便捷的方式。 错
 
9. 商业银行为了赎回优先股或可赎回资本债券,或者为了偿还债券本息,往往建立偿债基金,这属于损失准备金。错
10. 资本准备金是逐年累积,一次或多次使用的,是商业银行资本的组成部分。 对
11. 如果损失准备金在抵偿贷款及证券投资损失之后还有余额,那么这一余额便可以按金融监管当局所规定的方式计入到银行资本之中。 对
12. 公众对银行的高度信任仅取决于银行资本的数量。 错
13.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可以增强公众信心,消化意外损失,防止银行倒闭,因此商业银行的资本越多越好。 错
14. 资本构成的合理,即普通股、优先股、留存盈余、长期债券等应在资本总额中占有合理的比重,这可以尽量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与经营风险,增强经营管理与进一步筹资的灵活性。 对
15. 各商业银行的最适度资本量不应是相同的,小银行信誉低、业务种类少、负债能力差,因而要保持较低的资本资产比率 。 错
16. 综合分析法相当繁琐,并且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评估人有时会因为种种原因而得出不同的结论。 对
17. 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常常把综合分析法与资本风险资产比率法或与资本总资产比率法结合起来运用,以互补短长。 对
18. 《巴塞尔协议》认为,银行的资本并非是同质的,有些种类的资本承受着相当大的风险,一旦情况发生突然变化,这些资本的价值有可能会大幅下降。 对
19. 重估储备来源于对银行的某些资产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以便反映它们的真实市值,它属于核心资本。 错
20. 普通准备金是为了已经确认的损失,或者为了某项特别资产明显下降而设立的准备金,属于银行的附属资本。 错
21.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将资本除以资产负债表内不同种类资产以及表外项目根据其广泛的相对风险进行加权所得值,从而求出的风险加权比率是评估银行资本是否充足的好方法。 对
22. 巴塞尔委员会认为,飞速发展的银行表外业务本身包含着巨大的风险,因而必须将它们纳入衡量资本充足与否的框架中去。 对
23. 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较差,所承担的风险较大,那么其资本需要量就要相对地低一些。 错
24. 如果商业银行负债中活期存款、短期借款等流动性强、不确定性较高的负债比重较大,就需要有较多的资本以保障资金来源的稳定性。 对
25. 银行规模越大,通过各种优先证券获取外源资本的可能性越高,且银行筹集未来所需的资本的灵活程度亦越高。 对
26. 当银行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低于其票面价格时,发行新普通股票将进一步降低银行的股价与收益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优先股票则可以减缓银行股价与收益比例的下降。 对
27. 在短期内,当优先证券的金融成本低于银行普通股票的收益时,发行优先证券可以防止银行普通股票单位收益率的下降。 对
四、问答题
  1.简述商业银行资本的构成。
  答:可以大致地将商业银行的资本分做优先股、普通股、资本盈余、留存盈余、长期资本性票据和资本性债券、资本准备金、损失准备金等几类。
    (1)优先股。商业银行优先股是商业银行所有权的凭证。优先股股东比普通股股东享有更为优越的待遇,即享有优先支付固定比率的股息;在公司发生兼并、重组、倒闭、解散、破产等情况下,优先股股东比普通股股东优先收回本金;在股息收入纳税时,优先股股东往往可获得部分股息免税的优待。在很多方面,优先股更与债券相像,是介于债券和股票之间的一种证券。
    (2)普通股。商业银行普通股是商业银行资本的主体和基础。普通股股东作为商业银行的所有者,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对银行的重大事务进行投票表决。同时,普通股股东有权分享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成果,获取股息、红利,并通过银行规模的壮大、利润的上升、资本总额的提高而获得股东权益的增加。同时,普通股股东又有责任和义务同商业银行共担风险,在银行遭受损失时承担股东权益的下降。而且,一旦银行破产、倒闭时,普通股股东对银行资产的要求权排在存款人、债权人及优先股股东之后,因而是最不利的。
    (3)资本盈余。资本盈余是指发行普通股时发行的实际价格高于银行财务上用于记账的票面价值的部分,即平常所说的股票的发行溢价部分。这种资本盈利,并非商业银行的利润,而是普通股股东投资股本的一部分,因而应列入缴纳的股本总额中。
    (4)留存盈余。留存盈余是指商业银行的税后利润中扣除优先股股息、普通股股息之后的余额,因而,留存盈余是商业银行普通股股东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在进行年终结算时,一般不会把全部利润作为投资收益分给股东,总是会留下一部分作为留存盈余,用于商业银行扩大经营、增强流动性、偿还债款,或者为营业中可能发生的损失预先做准备等。因此,商业银行的留存盈余实际上是每年未分配利润积累而成的,是其进行资本内部筹集最便捷的方式。
    (5)长期资本性票据和资本性债券。长期资本性票据与资本性债券从本质上看与一般债券没有什么差别,都是规定有固定利息率与期限的金融工具,不过,其期限一般很长,往往在10年以上。我们把长期资本性票据和资本性债券通称为资本债券。资本债券从性质上来讲只是商业银行的债务,由于其期限很长,而且如果商业银行经营状况不佳,还可以拖延对其本息的偿还,因而与存款、借款等一般银行债务又有所不同。正因为这样,许多国家金融管理机构便将资本债券也列入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中,同时,又鉴于其要求还本付息的债务性质,有些国家规定应对其打一定折扣后方可计入商业银行的资本之中。
    (6)资本准备金。资本准备金又可称做资本储备,是指商业银行从留存盈余中专门划出来的,用于应付即将发生的有关股东的重大事件的基金。在证券发行条款中常常要求商业银行每年或每半年提出一部分资金建立偿债基金,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时,商业银行也根据本身的经营目标划转资本准备金。资本准备金是逐年累积、一次或多次使用的,也是商业银行资本的组成部分。
    (7)损失准备金。损失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为了应付意外事件的发生对商业银行带来的损失而建立的基金。一般说来,损失准备金主要有两类,即贷款损失准备金和证券损失准备金,它们是从商业银行的税前利润中提取出来的,用于弥补可能发生的贷款呆账损失和证券投资损失的基金。由于这种准备金是从税前利润而不是从留存盈余中提留的,其便具有降低银行应税利润从而降低所得税的功效。不过,其提取比例往往受到金融管理当局的严格控制,而且,过分提留还会降低商业银行的利润水平,产生一系列的连锁性后果。
    除了以上所述的7种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部分之外,有些国家可能还规定银行持股公司债务、售后回租、金融机构间互相持有的股份等可以以一定的方式计入商业银行的资本。
  2.比较商业银行不同筹资方式的优缺点。
  答:(1)优先股。发行优先股来筹集资本,商业银行可获得以下的好处:
  ①由于优先股的股息固定,因此发行优先股,商业银行可以获得杠杆收益。因为对于普通股股东来说,当商业银行总资本盈利率增加时,不必增加优先股股息,因此,普通股收益率的增长幅度就会超过银行总资本盈利率的上升幅度。这样无疑增加了普通股东权益,使商业银行的普通股更具吸引力。
  ②发行优先股,商业银行的控制权不会变更,因为优先股股东不享有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不会影响商业银行规定的经营策略。
  ③如果在发行时没有规定赎回条款,优先股票便不具偿还期,商业银行不必考虑其还本问题,可以永久地获得资金的使用权。
  ④优先股的股息不同于债券或借款的利息,它不是固定的债务,一旦商业银行经营状况不佳,没有盈利,资金匮乏时,可以不支付或推迟支付优先股股息,因而不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债务危机。
  但是,优先股也有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优先股的股息必须在税后支付,即在税后利润中扣除,而不像债券的利息可以打入成本,在税前支付。这样,无疑增加了商业银行税后资金成本,加重了经营负担。
  ②优先股的股息固定,当商业银行的总资本收益率下降时,又会发生杠杆作用,使普通股收益率的下降幅度超过总资本收益率的下降幅度,影响普通股股东的权益。
  ③优先股股东可以在市场行情变动时对优先股进行有利于自己的转化,例如转变为普通股等,增大了商业银行经营的不确定性。
  (2)普通股。一般说来,发行普通股会给商业银行带来如下好处:
  ①普通股没有偿还期,商业银行不必考虑本金的偿付,因而可以获得永久使用的资金。同时,普通股股息不是固定的,商业银行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目标确定普通股的股息,相当灵活,不致使商业银行出现严重的债务危机。
  ②普通股是股票市场的主体,投资者众多且交易方便,出售比较容易,而且普通股的收益率一般要高于优先股和债券的收益率,因而比较容易被市场接受。
  ③发行普通股使商业银行拥有众多的股东,一方面有益于提高商业银行的知名度与信誉,另一方面又为商业银行获取了一部分顾客基础。同时,大量股东参与银行的决策,还使商业银行可集众人之智慧,求得发展。
  ④一般来说,银行的普通股股本越大,说明其对债权人的保障程度越高,该商业银行也就越容易以较低的成本获取资金。
  当然,发行普通股筹集资本对商业银行来说也有一些不利影响,具体如下:
  ①普通股发行成本比较高,这是因为各国金融管理部门对普通股的发行和上市往往有相当严格的要求,而且手续繁琐,费用较高。即使上市以后,仍将必须达到股东人数、利润水平等规定的要求,否则将失去上市资格,会极大地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誉。作为上市公司,商业银行每年还要向证券交易所缴纳管理费用,向会计师事务所支付佣金,因而成本可观。
  ②新增发行普通股会使原有普通股股东对商业银行的控制决策权下降,从而有可能影响老股东的利益,并可能妨碍银行既定方针政策的执行。
  ③新增发行普通股会对商业银行的股东权益产生稀释作用,造成每股净资产的下降,从而引起股票行市的下跌。当然,如果新发行普通股所获得的资本进行贷款或投资后能获取很高的收益率,则有助于商业银行每股收益率与股东权益的提高。
  ④由于普通股股息是在税后支付的,因此普通股的资金成本也比较高,一般来讲,其资金成本总要高于优先股和债券,加大了商业银行的负担。
  (3) 资本盈余。资本盈余是指发行普通股时发行的实际价格高于银行财务上用于记账的票面价值的部分,即平常所说的股票的发行溢价部分。这种资本盈利,并非商业银行的利润,而是普通股股东投资股本的一部分。
  (4)留存盈余。商业银行通过增加留存盈余可以非常方便地增加资本总量,只需进行会计上的处理便可,因而比其他一切资本筹集方式都要容易。同时,这种方法不仅有益于银行未来的发展,而且不会削弱银行原有股东的控制权。最后,由于收取股息要缴纳所得税。因此,将盈余以留存盈余的形式留在银行中,可使股东免交所得税。
不过,通过留存盈余来增加资本毕竟是有限的,因为留存盈余的金额往往不能满足商业银行对资本增加的需要。同时,进行利润留存还涉及银行股东利益和管理人员利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平衡与选择的问题。
  (5)长期资本性票据和资本性债券。通过发行资本债券进行筹资,对商业银行的好处是:
  ①发行成本比较低。一般说来,金融管理当局对发行债券的要求要低于对发行股票的要求,而且债券发行时手续较简单、费用较低。
  ②由于债券的利息是固定的,因而与优先股相似,在银行盈利率上升时,能带来杠杆效应。
  ③购买银行债券的投资者仅仅是商业银行的债权人,而不是商业银行的股东,因而其没有权利参与商业银行的经营决策,不会影响原来股东对商业银行的控制权,亦不会妨碍银行既定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④债券的利息是在税前支付的,因而可以打入商业银行的成本,这样,资本债券的税后资金成本要比优先股和普通股都低。
  ⑤如果发行资本债券时规定了其可转换为普通股,则一方面增大了投资者的选择余地,使该债券更受欢迎;另一方面如果其转化为普通股,又为商业银行除却了还本之虞。如果发行资本债券规定其可以赎回,那么,当市场利率很低、债券价格上涨时,商业银行可以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赎回该债券,采用成本更低的筹资方式获取资金。
  ⑥债券投资者在收回利息时往往能享受免税的待遇,因而增加了这种债券的吸引力,便于银行发行。
  当然,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商业银行发行资本债券筹集资本的方式亦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
  ①许多国家对资本债券可否算入银行资本有限制性的规定,一般都要打一定折扣方可计入,有些国家甚至完全禁止将这种资本债券计入商业银行的资本之中。因此,这样便增加了商业银行达到最低资本要求的难度。
  ②债券利息是固定的,对商业银行来讲负担不小。而且当银行收益率下降时,其还会以杠杆作用造成普通股收益率的加速下降,从而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的股票市价。
  ③发行了一定量的债券之后,商业银行往往难以再发行新的债券以满足本身的资金需要。而且,银行的负债比例过高,说明其承担着较大的经营风险,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誉,增加其筹资成本。
   因此,商业银行不可能大量地发行资本债券来获取足够的满足最低资本要求的资本额。
  (6)资本准备金。资本准备金又可称做资本储备,是指商业银行从留存盈余中专门划出来的、用于应付即将发生的有关股本的重大事件的基金。在证券发行条款中常常要求商业银行每年或每半年提出一部分资金建立偿债基金,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时,商业银行也根据本身的经营目标划转资本准备金。资本准备金是逐年累积、一次或多次使用的,也是商业银行资本的组成部分。
  (7)损失准备金。由于这种准备金是从税前利润而不是从留存盈余中提留的,其便具有降低银行应税利润从而降低所得税的功效。不过,其提取比例往往受到金融管理当局的严格控制,而且,过分提留还会降低商业银行的利润水平,产生一系列的连锁性后果。
  3.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性有何含义?
  答:  银行的资本充足性,主要指银行资本的数量足以吸收可能发生的意外损失,使银行在遭遇风险损失时不致破产。随着金融竞争的日益激烈,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大,拥有充足的资本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商业银行应当拥有足够的资本。不过,商业银行的资本也不是越多越好。因为商业银行的资本越多,其用于支付普通股股息、优先股股息或债券利息的费用便越大,因而资本成本越高,严重加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负担。同时,过高的资本说明银行经营管理的水平很差,缺乏存款等筹资渠道,或者没有把握住良好的投资机会,使银行承担着沉重的机会成本。因此,对商业银行来讲,资本充足的确切含义是资本适度,而不是资本多多益善。
    另外,资本充足的含义还包括资本构成的合理,即普通股、优先股、留存盈余、长期债券等应在资本总额中占有合理的比重,以尽量降低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本与经营风险,增强经营管理与进一步筹资的灵活性,并符合金融管理当局对不同资本种类的不同侧重及银行本身经营目标和方针政策。
    最后,各商业银行的最适度资本量不应是相同的,例如,小银行信誉低、业务种类少、负债能力差,因而要保持较高的资本资产比率,而大银行的最佳资本资产比率可相对较低,经营成本也往往较小。另外,同一家银行也应当根据经营环境和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化,适时地调整本银行的资本持有量。例如,当市场上贷款需求很旺盛时,商业银行可适当地降低资本的持有量,或者通过不同渠道筹措资金;而当贷款需求较疲软、利率水平较低、缺乏高质量贷款项目时,则适当增加资本的持有量。
  4.衡量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有几种方法?
答:有六种方法:
     (1)资本与存款比率。 资本与存款比率衡量法出现于20世纪初,是最早的衡量商业银行资本的方法。当时,人们发现商业银行破产倒闭的原因是无法应付存款户的提现,因此便规定资本必须至少达到存款总额的10%以上,以防止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危机。这种方法曾在美国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较为流行。
然而,实际上,造成商业银行流动性危机的是资金运用即贷款与投资的变现能力不足,而存款在被银行运用之前本身并不存在风险,因此,这种衡量方法不够科学。
   (2)资本与总资产比率。在认识到资本与存款比率缺点的基础上,美国开始逐步采用资本除以总资产得到的比率,来衡量资本的充足性。这种方法克服了资本与存款比率没有考虑资金运用的不足,而且方便直观,为世界各国所采纳。
   不过,该比率没有反映商业银行资产的结构,因此,用同样的资本与资产比率最低限来要求不同商业银行,显然是不科学的。例如:有些商业银行奉行比较保守的经营策略,其资产大部分是短期证券、短期贷款或现金;而另一些商业银行则奉行更为激进的经营方式,进行长期贷款、长期投资,而资本与资产比率却根本无法反映上述差别,无法很有效地控制银行风险,促进稳健经营。
  (3)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为了克服资本与总资产比率的不足,商业银行家们与银行管理当局设计出了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认为该比率至少要达到15%以上,才能说明商业银行的资本是充足的。所谓风险资产,指不包括商业银行第一、第二级准备金在内的资产,例如中长期贷款、长期债券、股票投资等。这是因为,构成第一、第二级准备金的库存现金、同业拆借、短期国债等本身没有风险或者仅承担很小的风险,因此可以不必用资本给予保障,于是仅考虑风险资产的保障程度,即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率。
    但是,仅用该比率来评估商业银行的资产状况仍然过于简单化。因为,不同种类的风险资产所承担的风险大小是不同的,风险较高的资产例如信用级别较低的贷款、股票投资等应要有较多的资本后盾,所以,如果能对不同资产分类规定出不同的资本要求比率,则将比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这一简化指标更科学、确切。
 (4)纽约公式。认识到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的不足之后,人们又提出了纽约公式,又称资产分类比率法,或资产结构比率法。纽约公式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由美国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设计的。当时,它根据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程度的不同,将全部资产分做六类,并分别对每类资产规定了各自的资本要求比率。
     ①无风险储备,包括库存现金、同业拆借、短期国债等第一、第二级准备金等流动性很强的资产,这类资产风险极小,不需要资本做担保。
     ②第二类资产是指稍有风险的资产,例如5年以上的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优质的商业票据、安全性较好的高信用担保贷款等。这类资产有一定流动性,风险较低,因而当时的纽约公式对之要求了5%的资本保障。
     ③第三类资产是指普通风险的资产,主要是指有价证券,即除政府公债之外的证券投资和证券贷款,其风险较大,流动性也比较差,因而需要有12%的资本保障。
     ④第四类资产是指风险较高的资产,主要是对财务状况较差、担保不足、信用水平较低的债务人的贷款,这类贷款要求至少有20%的资本作为保障。
     ⑤第五类资产称做"疲软资产"或"有问题资产",是指逾期未还的贷款、可疑贷款、股票、拖欠的债券等,这类资产遭受损失的概率极大,因而要求有50%的资本进行保障。
     ⑥最后一类资产则是指亏损了的资产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原则上说应由银行运用资本购买,因为它是银行生存、发展、开展业务的根本物资条件。亏损资产则是指已经给银行造成损失,完全不可收回的资产,例如呆账、倒闭公司的股票等,这类资产应当由银行资本金抵偿,因而需要100%的资本保障。
  这样,商业银行只要将其上述六类资产额分别乘以各自的资本资产比率要求,并进行加总,便可以求得商业银行所需的最低资本量。
  (5)综合分析法。综合分析法最早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出现,当时,人们认为,衡量商业银行资本不应仅靠一种指标,而是要综合以下八个因素,进行考察。
 ①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质量;②资产的流动性;③收益及留存盈余;④存款结构的潜在流动性;⑤商业银行股东的信誉与特点;⑥各种间接性银行费用的负担状况;⑦营业程序的有效性;⑧在竞争中,商业银行满足本地区现在与将来需求的能力。
    综合分析法具有明显的非数量性与不确切性,它不像前面各种方法要确定具体的资本需要额,而仅能估计出资本大致需要量的大小。另外,综合分析法相当繁琐,并且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不同的评估人有时会因为种种原因而得出不同的结论。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常常把综合分析法与资本风险资产比率法或与资本总资产比率法结合起来运用,以互补短长、更为合理。
  6.《巴塞尔协议》法。《巴塞尔协议》是目前衡量与评估银行资本的最重要的国际性文件。《巴塞尔协议》对银行资本衡量采用的全新的方法如下:
   ① 《巴塞尔协议》对银行资本做了重新规定,认为资本分做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两大类,克服了以前各种方法将本质不同的资本视为同一体的不足。
   ②《巴塞尔协议》将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资产分做五类,并分别对各类资产规定风险权数,用以计算风险资产。
   ③《巴塞尔协议》历史性地把银行表外资产纳入监督范围,对不同种类的表外资产规定了信用转换系数,并据以测算出与其相当的表内风险资产的金额。
   ④《巴塞尔协议》不仅规定银行总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不得低于8%,而且要求核心资本与风险资产比率不得低于4%,同时还对贷款准备金、次级长期债务等进行了限制。
5.如何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答: 1.表内资产的计算。《巴塞尔协议》详细列出了不同的资产负债表内资产的相应风险权重(共有0%、10%、20%、50%及100%五种风险权数)
① 0%风险权数的表内资产,包括:
A. 现金。
B. 以本国货币定值,并以此通货对中央政府或中央银行融通资金的债权。
C. 对OECD,或对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与其借款总安排相关的特别贷款协议的国家的中央政府或中央银行的其他债权。
D. 用现金或者用OECD国家中央政府债券做担保,或由OECD国家的中央政府提供担保的贷款。
② 对国内政府公共部门机构(不包括中央政府)的债权和由这些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巴塞尔协议》规定由各国自行在0、10%、20%及50%中选择其风险权数。
③ 20%风险权数的表内资产包括:
A. 对多边发展银行的债权,以及由这类银行提供担保,或以这类银行的债券做抵押的债权。
B. 对OECD国家内的注册银行的债权以及由OECD国家内注册银行提供担保的贷款。
C. 对OECD以外国家注册的银行余期在1年期内的债权和由OECD以外国家的法人银行提供担保的所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贷款。
D. 对非本国的OECD国家的公共部门机构(不包括中央政府)的债权,以及由这些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
E. 托收中的现金款项。
④对于完全以居住用途的房产做抵押的贷款(且这些房产须为借款人所有占有使用或者由他们出租),则规定50%的风险权重。
⑤ 100%风险权重的表内资产包括:
A. 对私人机构的债权。
B. 对OECD以外的国家的法人银行余期在1年以上的债权。
C. 对OECD以外的国家的中央政府的债权。
D. 对公共部门所属的商业公司的债权。
E. 行址、厂房、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F. 不动产和其他投资(包括那些没有综合到资产负债表内的、对其他公司的投资)。
G. 其他银行发行的资本工具(从资本中扣除的除外)。
H. 所有其他的资产。
    知道了各种资产的风险权数之后,将该资产额乘以其风险权数,加总后便可获得银行表内风险加权资产额。
    表内风险资产=表内资产额×风险权数
    (2)表外项目的计算。《巴塞尔协议》提出采用"信用转换系数"把表外业务额转化为表内业务额,然后再根据表内同等性质的项目进行风险加权,再与表内业务得出的风险加权资产额加总,最后的总额才是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实际额。
    《巴塞尔协议》将银行的表外项目分做五大类,同时,对前四类表外业务分别规定了各自的信用转换系数,而第五种与外汇和利率有关的或有项目由于比较特殊,所以采用了特别的处理方法。
     ① 100%信用转换系数的表外业务,包括:
     A. 直接信用代用工具,如一般负债保证和承兑。
     B. 销售和回购协议以及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C. 远期资产购买、超远期存款和部分缴付款项的股票和代表承诺一定损失的证券。
     ② 50%信用转换系数的表外业务,包括:
     A. 某些与交易相关的或有项目(如履约担保书、投标保证书、认股权证和某些为投标特别交易开出的备用信用证)。
     B. 票据发行融通和循环包销便利。
     C. 其他初始期限在1年期以上的承诺(如正式的备用便利和信贷额度)。
     ③ 20%信用转换系数的表外业务,包括:短期的有自行清偿能力的与贸易相关的或有项目(如有优先索偿权的装运货物抵押的跟单信用证)。
     ④0信用转换系数的表外业务,包括:类似初始期限为1年之内的,或者是可以在任何时候无条件取消的承诺。
   ⑤与外汇和利率有关的或有项目
     A. 现时风险暴露法。运用这种方法计算利率合约和汇率合约风险时主要按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按照合约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所有带正值的利率和汇率合约的替换成本总额,这是因为只有银行所标合约为正值时(即银行处于有利地位时)才有重置成本可言;否则,如果商业银行处于不利地位,那么交易对方违约反而对银行有益,此时不存在重置成本。第二,根据合约的剩余到期日以账面本金额乘以下表所列的核算系数,便可求得未来的信用风险额。
剩余到期日   利率合约换算约数   汇率合约换算系数  
1年以下     1.0%  
1年及1年以上   0.5%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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