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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财2018年9月课程考试《刑事诉讼法》论文(案例)考核课程题目发布答案满分答案
《刑事诉讼法》案例(共三个案例,任选一个案例写作,写作模版见附件中的“课程论文写作模板(单题式),字数2000~3000字,范文参见“单题式案例类范文”)
案例分析1:被告人甲某,男,婚后与未婚女乙某恋爱并欲结为夫妻,两人商量在甲某逼迫妻子离婚之后立即结婚。两人的关系被甲某的妻子丙某发现,丙某对甲某多方劝阻,甚至通过甲某的单位领导对甲某进行教育。但甲某执意要和乙某结婚,在要求离婚受到领导和家人批评而离婚不成的情况下,甲某租一间房子,与乙某公开在该处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丙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法院以重婚罪提起诉讼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与甲某离婚。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甲某重婚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处甲某有期徒刑1年。对于丙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该诉讼不能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将案件转送民事审判庭处理。
问题:
(1)法院不受理丙某要求离婚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是否违法?
(2)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说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和提起的时间。
案例分析2: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是涉案国企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妻子委托的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杨某的要求,侦查人员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
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贪污单位公款5万元。在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尚有收受贿赂的事实,法庭决定对此一并审理。法庭辩论中,杨某的辩护人认为指控杨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证据不足。休庭后,审判长到杨某原单位调取了部分新证据,分别通知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其办公室,听取了他们对该新证据的意见。随后,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贪污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5年。杨某涉嫌的受贿罪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杨某上诉后,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县法院指派刑庭庭长担任审判长与原审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后认为,原审证据虽然在证据资格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故作出与原审一审相同的判决。
问题:
1. 县检察院侦查人员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犯罪嫌疑人杨某的签名而拒绝律师会见是否违法?为什么?
2. 法院直接并案审理杨某受贿罪是否正确?为什么?
3. 县法院一审以审判长在休庭后调取的新证据作为定案根据,进行判决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4. 县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有哪些违反程序法规定之处?
案例分析3: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李某、许某共同贪污单位公款5万元。在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尚有收受贿赂的事实,法庭决定对此一并审理。法庭辩论中,杨某的辩护人除认为指控杨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证据不足外,还对公诉人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犯,而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提出了反对意见。休庭后,审判长王某到杨某原单位调取了部分新证据,分别通知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其办公室,听取了他们对该新证据的意见。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贪污罪成立,杨某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某和许某系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杨某涉嫌的受贿罪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杨某上诉后,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县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认为,原审证据虽然在证据资格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故作出与原审一审相同的判决。
问题:
(1)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分析本案的诉讼程序有哪些错误之处?
(2)结合本案,论述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法院对第二审案件应如何处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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