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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师2018年春季《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期末考核答案满分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
满分100分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1.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刑事责任。( )
2. 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方式,仅指赔偿受害人的直接财产损失。( )
3.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
4.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不同于紧急避险措施不当。( )
5. 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行为承担补充的侵权责任,是由于对于损害的发生具有过失。( )
二、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简述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
2、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侵权责任方式。
3、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则,可分为哪三个层次。
4、简述产品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5、简述影响赔偿数额的规则。
三、案例分析(每题30分,共60分)
1、案情介绍:
2010年8月1日,张三将自己所有的拼装小车转让给李四,2010年8月10日,王五向李四租车使用。王五和朋友A、B三人开车出去一起喝酒,此三人彼此都知道大家均无小车驾驶证。到了回家的时候,王五和朋友B均已喝醉。回家的路上,小车由无驾驶证的A驾驶。途中,小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造成B重伤,大货车司机C因避让不当翻车死亡。B的各种损失为30万人民币,C死亡的各种损失为50万人民币。景交警认定,小车驾驶员A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C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1)B自己是否要承担一部分损失?为什么?
(2)王五是否有责任?为什么?
(3)A要承担多少责任?为什么?
(4)对于交警认定的A所承担的主要赔偿额,张三和李四是否有责任?张三、李四、王五、A所承担的责任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
2、案情介绍:
2011年12月,赵某为其父亲祝寿,到商场买了一个高压锅。赵某的媳妇请邻居王某过来帮忙,王某用高压锅煮东西时,高压锅突然爆炸,高压锅锅盖飞起砸中王某,导致王某头部脑震荡,花费医疗费6万多。经负责高压锅质理检测的专家鉴定,高压锅爆炸的直接原因是高压锅的设计有问题,导致锅盖上的排气孔堵塞。由于高压锅的生产厂家距离遥远,王某要求出售此高压锅的商场承担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但商场声称缺陷不是由自己造成的,而且商场在出售这种高压锅(尚处于试销期)的时候已与买方签订有一份合同,约定如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场负责退货,并双倍返还货款,因而商场只对赵某承担双倍返还货款的违约责任,而对王某不承担任何责任。
(1)高压锅是赵某买的,王某不属于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可以得到赔偿?为什么?
(2)王某可以向谁主张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为什么?
(3)商场的辩护是否成立?为什么?
(4)若商场最终对王某履行了赔偿责任,可否向厂商追偿?为什么?
东师2018年春季《人身权与侵权责任法》期末考核答案历年参考题目如下: